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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理性的消费,倡导自然的销售。反对误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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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直销的本意,在花钱时创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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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直销
在花钱时能创造财富吗?通常人们都会一致的认为“花钱”是在消耗财富,所以很多人很认真地省钱。但从经验来说,大家又都不会否认:省钱省的很辛苦,省吃俭用的,还真折磨人,不省又不行,万一哪天要用钱一下子拿不出来可怎么办呢?然而,往往省到半路又会“前功尽弃”——某些计划外开支又把钱给花了,省去省来也没省下几个钱。 其实大多数的人本来应该比现在更有钱,不是赚了更多,也不是省了更多,而是巧妙的花了一些很有必要的钱,就让他(她)的钱多起来了。那么如何花才算是花了很有必要的钱呢? 举个例子吧,如果我们的居室安全设施不好,很有可能遭遇“偷盗”,为了不让财产损失,很多人不是要在阳台上装防盗笼吗?不是要装防盗门吗?这是不是在花钱呢?这算不算是花了“很有必要”的钱?回答是一致的:“很有必要”!我们花了这笔钱只在于防止意外的财产损失,但毕竟还是消耗了一些钱,也没有让我们的钱多起来。 那么我们再来研究一下,“钱”是什么东西?“钱”的真实意义是:代表我们参与物质分配的权利的大小;代表我们能享有“被服务”的权利的大小。但当我们确定能享有无限的这些权利时,钱也就没有意义了。然而,我们的社会财富还不够丰富,我们还需要用钱来确定“分配权”。 我们已明白了钱的概念,我们就要研究一下:“如何让我手上现有的钱具有更多的分配权”,比如,把我手上的100元人民币变成了100美元,那么我们在同等条件下(同一商品市场)所享有的分配权就已扩大了6.84倍(按2009年3月10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当然,你无法把100元人民币毫无根据的就变成100美元。我的意思是说:要让我们手上的人民币“增值”,换句话说:让我们手上的人民币原来只能购买100元商品的变成能购买100元、200元、300元、500元...或更多商品。这就是要提高我们的“钱的购买力”,提高“分配权”。如何提高呢? 让“钱”增值的方法很多,举例如下: 1. 存银行,存银行是一种省钱的方式,但是如果银行利息低于物价上涨率,存款就会贬值。所以这并不是让钱增值的好办法。反而还有可能亏钱。 2. 买房地产,需要大量的资金,还要有较好的市场判断力和对房地产价值的评估能力,操作不好还是会亏损,这不是大多数人能玩的游戏 。再说房地产的资金流动性较差,急需用钱时拿不出来,要硬拿就得亏损。 3. 搞收藏,这也不是适合大多数人玩的游戏,判断藏品的价值和市场趋势的难度更大。玩不好还是容易亏损。收藏品的流动性也不好,要钱时一下子也拿不出来。 4. 买彩票,这道是适合大多数人玩的游戏,但却也是大多数人都亏本的游戏,没有财运的人,再努力也没有成功的希望,赢与亏自己无法掌握。 5. 买股票,低买高卖,就能增值。但很多人因为贪心较重,总是反向操作,跟着别人在股价已跌了很多的情况下买了股票,但买后又跌,吓得赶快卖掉,亏着钱跑了,不涨不敢买了,怕被套,看见股价已涨起来又才去买,以为这下可有钱赚了,结果买后就跌,一跌就赶快卖,怕还跌个不停损失惨重,然而,股票才出手,人家拉了个“涨停”,然后又去追,第二天终于以接近“涨停”的价买到了,心里面别提有多高兴了,一想到明天不说卖“涨停”价至少也可有个5%的收益,美的当天晚上都没睡着觉,可是第二天股价低开低走,最后以“跌停”价收盘,惨不忍睹!......而且往往都是在急需用钱时股票也被深深套牢,实在没办法时也只好忍痛“割肉”了。有很多人就是这样,到最后“血本无归”。看来股票也不好玩啊! 6. 买保险,这是一个明智之举。我们在前面举过“防盗”的例子,但“防盗笼”和“防盗门”也许把那有形的“贼”防住了,但大多数的人却忽略了一个更厉害的“贼”,这“贼”不仅会偷你的钱,甚至还会导致你断了收入或大大减少收入,还会让你的省钱计划半途而费,严重的甚至会倾家当产。什么“贼”这么厉害?这就是人生路上天天都有可能发生的“疾病”和“意外伤害”,这是谁也说不清哪天“会”还是“不会”发生的事情,这就叫“人身风险”,在风险成为事实时,1).它可令一个人失去工作能力,收入下降或停止,但却还要活着不断的花钱;2).它可让一个人为了生命不得不花去巨额医疗费用,从而债台高筑,生活从此每况日下;3).它可让一个家庭失去创造收入的栋梁、支柱,让家庭生活从此走向“艰难困苦”之中难以自拔;4).它甚至可以导致一个本来温暖、幸福、充满希望的家庭,从此走入“暗淡无光”的日子,孩子对美好未来的希望也许就此眠灭;5).它甚致还可让父母对孩子的希望与寄托成为“泡影”。 这么厉害的“贼”,要不要防呢?要防!肯定要防!如何防呢?先看这贼会给我们造成什么损失,1).身体健康的损失;2).生命财产的损失;3).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在这些损失之中,影响时间最长、最重的首先就是经济损失。 有很多人很聪明,对于有可能遭遇的风险知道事先防犯,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总是勤俭持家,省下一笔钱,以备急需或作为一个后盾,不致于万一遇到不幸之事发生时生活无着落。这确实是有远见的人,常言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过我们来算算:假如平均一年省下2000元,十年省下20000元,一百年才能省下20万元,似乎太慢了,远水不解近渴。那么一年省下一万元,也要20年才能省下20万元。这对于真正需要通过“省钱”来为以后作准备的人来说,“一年省一万”确实是一个难以承受的数字。但我们都知道,目前医疗费用高得惊人,如果万一遭遇一个被称为“重大疾病”的病,动辕就是几万甚至几十万,如何得了? 看来省钱是个办法但也是一个不太能解“燃眉之急”的办法。怎么办呢? 有智慧的人总是有办法的,有很多很有远见又有智慧的人采用了一个很有智慧的办法,就是: 与保险公司签定一个《合同》. 这个《合同》有几个功用: 1).防“贼”——疾病和意外伤害,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范围,防住了,你按约定的方式和金额给保险公司“服务费”,万一没防住,事发了,保险公司按约定的方式和金额给你“赔偿”。 2).扩大分配权,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扩大你的钱所拥有的物质及服务的“分配权”。比如,你与保险公司签的是《住院医疗保险定额赔偿和补偿合同》,你每年只需交很少的钱(大概几百元)给保险公司,一旦万一身体有恙住院了,你将得到几千、几万、甚至十几万的补偿或赔偿(以合同为准)。再比如你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是《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你每年交几千元(约1000——6000,看年龄而定),一旦万一真的与“重大疾病”遭遇了,保险公司可给你10——50万元赔偿(以合同为准)。想一想吧,一年存6000元,10万要存16.6年(如果不计利息),50万要存83年;一年存1000,10万要存100年,50万要存500年。然而,如果你与保险公司签定了这分《合同》,合同生效半年后,这几十万就是以《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你享有的“分配权”。这就好比是你的家庭资产马上就扩大了几十甚至几百倍。 这是你家庭的一份巨额的“隐形资产”,平时看不见,用时现“真情”。 3).人走茶不凉,“意外伤害保险”和“定期生命保险”是交费最低,赔偿最高的两类保险。某年,四川一对两岁的双胞男孩,其父母在一次意外中双亡,保险公司赔了200万元,两男孩生活、上学都有了依靠。又某年,北京一个企业老总,在与保险公司签定了多种保险《合同》后的第五年(五年大约交了保险费五万),遭遇“胰腺癌”身故,保险公司多种保险合同合赔共800万元人民币,是自中国境内有保险公司以来最大的赔案。 从这一点来说:保险合同确实防住了“大贼”——偷命还偷钱的“大贼”,至少命不在了钱还在,留给家人有未来。“五万”保费变成了“八百万”赔偿金,分配权扩大了160倍!这也更进一步体现了“巨额隐形资产”的重要性。只因花了一些“很有必要”的钱。 “保险”这一“巨额隐形资产”在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给受灾者带来的关怀,也是有目共睹的。 7. 会员制消费,这是不增加任何开支,却可有效扩大分配权的明智之举。如何做呢?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