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暴利 中国经济之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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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程军
[@more@]“赚钱,不是与市场对抗而是要共舞”。这句生意术语看似直白,但直白之中蕴藏着深刻的经济辩证逻辑。然而,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这一经济逻辑时常被人为扭曲。
一、暴利生意,中国经济之伤痛
在普通百姓眼里,近年来被扭曲的中国经济最大的莫过于房地产与传销,一般民众认为这两个“暴利”行业的市场经营行为,不但扰乱了百姓的正常生活秩序,还冲击了国人的思想,影响了中国经济正常地发展。从下面的事实与数据中,我们可以加深这一认同。
中国经济伤痛之一:房地产
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前国资委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教授赵晓,在《权力资本结盟牺牲民众利益造就行业性暴富》一文中,披露了中国房地产的市场“暴利”行为。他说,“ 统计表明,在整个房地产的建设、交易的过程中,政府税、费收入占到了房地产价格的将近30%至40%左右。如果再加上占房地产价格20%至40%的土地费用,地方政府在房地产上的收入将近占到整个房地产价格的50%至80%。如此高的预期受益和与之不对称的成本付出,是地方政府与房地产集团越走越近,而违规行为层出不穷的利益根源。”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2003到2004年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各地通过自查,发现超范围划拨供地2695件,涉及金额6.3亿元;违规低价出让土地2065件,涉及金额4.3亿元;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3108件,涉及金额21.6亿元;欠缴土地出让金14355件,涉及金额225.9亿元;应招标拍卖挂牌而协议出让的2254件,涉及金额42亿元。另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所作的调查显示: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只有20%到30%留在乡以下,其中,农民的补偿款占5%到10%;城市政府拿走土地增值的20%到30%;各类城市房地产公司等,拿走土地增值收益的大头,占40%到50%。说穿了,房地产暴利是形式合法外衣之下的实质上的不当得利。”近二十年来中国房地产暴利经济的疯狂发展,导致对中国经济政治的冲击,
赵 教授在文中进一步指出:“ 在当今中国,体制性的腐败往往与行政权力的过分集中密切相关,例如电信、教育、医疗、房地产,而收买型腐败已经从单个个体出发,发展到以利益集团为代表的类似西方‘院外集团’的游说活动。2003年房地产集团成功顶住了央行的‘121文件’,促成了国务院18号文件的出台,可以说是一个极典型的案例:在改革以来的20多年中,第一次由一个利益群体通过游说影响并且改变了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而恰恰是这次房地产商的胜利,导致了2004年中国房价的扶摇直上,也制造出许多房地产大亨。”中国经济伤痛之二:传销
今年3月17日,吴仪副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传销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极易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危险因素,因此国务院决定把打击传销作为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任务。吴仪要求,要依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特别是决不能让传销进入学校,危害青少年。
2006年5月18日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攸平在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会议上,历数了传销罪状。他指出,从1998年国务院下发通知,明令禁止传销活动以来,打击传销工作已经开展了近九年的时间。总局先后组织了十余次大规模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传销活动。1998年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11670起,捣毁传销窝点49000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114.3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97起、3876人。仅去年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查处传销案件1468件,取缔传销窝点7870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15.5万人次,并查处了一批在校学生被骗参与传销活动的案件。通过查处传销案件,捣毁了一批传销网络,铲除了一批传销组织。二、暴利,企业逆向选择真正动因
有比较就有鉴别。表面上看,房地产与传销,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业。但只要我们运用经济学与社会学的辩证工具,对两个行业进行比较分析,就不难发现两个行业企业市场逆向选择的共同动因——谋取暴利。
1、房地产的暴利激励
沈晓杰10月在“新浪财经”发表的《开发商一年暴利4000亿 利润占房价50%》一文披露:按照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全国房地产市场开发商2004年销售商品住房为3.9723亿平方米。以此计算的,全国开发商现在一年的仅销售商品住房的利润,就高达6353亿元(今年1-5月每平方米3199平均房价×3.9723亿总的销售面积×50%利润率)。扣除正常的运营成本,现在全国开发商的一年的净利润,就高达5000亿元人民币以上。
这意味着,中国的开发商在现有的房地产和住房政策导向的纵容下,一年除了获取比社会平均回报率还高的1000亿元的正常的利润以外,每年从中国从数百万户买房者的手中攫取的暴利,就高达4000亿元。开发商对买房者户均的暴利攫取,至少高达十万元以上。
而中国这些房地产富豪们,在豪夺民众的财富同时,自己并没有掏多少腰包,据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透露:“有研究表明,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投资80%以上来自银行。”这种低成本,高利润的暴利激励,刺激了中国房地产的爆炸性发展。据2006年胡润百富榜正式揭晓。排在胡润百富榜前十名的富豪中,有6位旗下企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资产总值占前十大富豪总资产的50%以上。2006年房地产仍以25.5%的比例排在首位。2004年和2005年,房地产富豪在胡润百富榜的占比分别为45%和28%。
2、传销的暴利激励
由于我国经济学家远离政府规避行业,加之传销企业信息的相对封闭,因此我国目前还没有较完整的传销经济的统计与财务分析。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窥测出这一行业的暴利激励。
一是,传销的销售文化是以“一夜暴富”为激励核心,并以此激励与拉拢销售人员;
二是,传销企业,几乎都是采用多层次销售的分配模式。这种模式的最大诱惑是,销售员的收益除自己直接销售利润外,更多的是靠拉人头的金字塔式团体计酬来增加收益。而且越是处于层次的顶端,收益可以用几何数字翻番,这种少劳或不劳而获取的营销利润,极大地刺激销售者的暴利心态;
三是,传销企业的销售回佣一般都在40——60之间,有的企业超过70%以上。这种有悖于正常的商业经营佣金助长销售人员暴利心态膨胀。
四是,我们还可以从个别传统直销(传销)企业近几年的销售情况,探测出这一行业的暴利动态。据网上公布,2002、2003、2004这三年,某家企业在中国直销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是60亿、120亿和170亿。这种销售收入“呈现高速增长的势态”与企业的生产、销售的成本投资,基本不成正常比例,而这种一般消费品一年销售翻一番的高增长率在世界营销史上也属罕见,由此可见传统直销(传销)行业暴利激励该有多疯狂;
五是,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从这一个利益逻辑中,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侧面想象,如果没有相当的暴利,拉人头的多层次传销,为何在中国多年来被政府屡禁不止?据说,如果不是政府严打,这个行业大有燎原之势,据不完全统计,这个行业在政府的打压下,如今处于灰色地带经营的还有近上千家企业,数百万人从事这个职业。
三、寻租,是企业谋取暴利的共同特征
“寻租”与“DUP”:现代寻租理论基本上继承了巴格瓦蒂的定义,将寻租活动归纳为人类社会中“追求直接的非生产性利润”的活动(即DUP,Directly Unproductive Profit-seeking)。这里的“直接”即“直接产生于权力而不是借助于生产过程”,“非生产性”即指“相关活动只产生金钱收益,但并不产生包括在正常效用函数中的产品与劳务,也不产生投入这些产品与劳务生产的投入品,它不能扩大社会生产规模,甚至还会因垄断而缩小生产规模,所争夺的是既有的生产利润”。
如果我们仔细地分析中国房地产业与传销业的暴利成因,不难发现这两个行业有一个共同谋取暴利特征——寻租。尽管行业寻租的方式不一,但追求非生产性利润的强取豪夺本质基本一致。房地产商是向权利寻租,它使行政权力资本化;传销者则是向消费者寻租,它使模式网络权力资本化。前者是资本与权力的灰色交换,并从交换中非法牟取非生产性暴利;后者是模式网络延伸的权力交换,也就是业界通常所称的上下线拉人头费的交换,上线按比例向下线索取网络延伸的劳动利润,也就是说下线永远是上线剥削的对象。如果你想尽可能地减少被剥削,你就要像上线一样复制剥削网,去拉人头,贩卖网络权力,学着去剥削别人。
揭去这两个行业寻租的盖头,我们就能发现它们掘取财富的秘密,从中了解他们“快速致富”的技巧,认清这些行业与市场对抗的本质。
1、房地产的寻租形式多样
房地产的寻租现象在媒体上多有批判之词。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赵晓在“黑色房地论--论中国房地产中的寻租现象”一文比较有批判的代表性,文中历数了中国房地产寻租的多样表现形式,具体讲有以下几个方面引人思考:
一是土地供应领域的寻租 。稀缺的土地资源是房地产开发必备的要素之一,房地产开发商拥有了土地,也就拥有了财富。对土地资源的依赖必然引发开发商不规范运作的冲动,而我国尚不健全的土地制度也为寻租提供了契机,进而使得土地成为房地产寻租的重灾区。据统计,2003年全国共查处包括历年遗漏案件在内的土地违法案件16.8万起,738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1992年我国土地拍卖出让价格、招标出让价格、协议出让价格的比值为1: 0.61: 0.14,可见,协议出让方式下租金金额之大。潜在的巨额租金使得协议方式成为历年来土地出让方式的首选。有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底,我国招标、拍卖出让土地面积仅占出让总面积的15%,其它绝大部分都是协议出让 。正是这种土地政策的漏洞,给房地产商们寻租造就了巨大的暴利空间。
二是资金领域的寻租 。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性行业,房地产开发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我国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较少,融资渠道狭窄,对银行资金的依赖尤其严重。有资料统计,2004年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大约有50%以上来源于银行。企业对资金的渴求,加上国有银行自身的软预算约束,使得寻租活动在银行信贷领域蔓延。以2003年2月底央行发布的《2002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为例,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2001年7月1日 至2002年9月30日 发放的房地产贷款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贷款和违规金额占总检查金额的24.9%。如果这个检查结果具有代表性,即意味着房地产贷款中有近四分之一是违规贷款。而违规放贷,以国家和人民的钱“借鸡生蛋”,从而为房地产商与贷款者私人谋取巨大的非生产性租金。三是 涉税领域的寻租 。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300名内都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与其在“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中高居首位的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时,据悉,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在对7省市的调查中发现,在各种涉税问题中,房地产业的问题占了90%。以上现象表明,房地产商在税务领域的寻租也是一大黑洞。
2、传销寻租更具欺骗性
从寻租对象的来看,传销与房地产商所不同的,这个行业的寻租对象不是权力;而是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且又最想改变自己贫困现状的普通百姓。客观上讲,传销寻租比房地产的寻租更为可怕,更具有社会破坏性。它的破坏首先表现在其营销模式的寻租文化比房地产寻租文化更具社会欺骗性。在公开打着“一夜暴富”文化旗帜下,传销利用教会般的教育培训对每一个进入圈子的消费经营者进行系统地文化洗脑,让你走火入魔,让人相信自己的财富无须劳动,只要无休止地拉人头,就能从人头金字塔的构建中得到无尽的网络租金。在传销的文化洗脑中,为了使加入者对其文化的快速认同,他们不仅进行封闭式言传,还作一些具有欺骗性的身教。传销利用金字塔上层者的少数暴富者的成功现象,来证明“一夜暴富”的普遍可行性,传销这种文化洗脑,将以偏盖全的逻辑混乱演绎到了极致,从而将“一人名就万骨骷”的上下线寻租本质加以巧妙地隐匿。这种“向下线寻租,快速致富”传销逻辑,刺激了众多的贫困百姓的财富梦,导致十多年间中国各地卷入传销案件达数万起,涉案人员达数百万之众,使许多原本十分善良的百姓不自觉地跳进那个铺满鲜花的传销陷阱,这一经济逆向选择现象从另一个侧面也应证了:“穷则出盗贼”的古训。我们从
2005年5月30日 被公安机关命名为“5·30”的“多美姿化妆品”传销案成功侦破中,就可以窥测到传销寻租影响危害之大,据相关信息披露:该案涉及东北三省、北京、河南、河北、四川、湖南、贵州、内蒙古等15逐步形成省区市16万余人,涉案金额4亿余元。四、与市场经济对抗没有出路
据媒体报道:目前,中国的人均GDP已接近2000美元。国家决策者把人均GDP1000美元至3000美元阶段视为“矛盾凸显期”,据有关方面研究测算,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高达0.465,贫富差距较大,并且存在进一步拉大的趋势。2005年,中国10%最富裕的家庭与10%最贫困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差距达8倍以上,60%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处于这一经济现状的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社会矛盾和问题呈现多发状况,如果调处不好,易导致经济徘徊、社会动荡。
而暴利经济的存在与发展,增加了中国“矛盾凸显期”的社会伤痛。这种伤痛从面上讲,虽只伤及社会表层皮肉,伤及国有资源不合理地分配与民众财富不合理地流失;但深层次讲,这种资源分配与财富流失的不公平,危及了社会根基——信任与信仰。因为这些少数暴利行业的市场行为,与我们推崇的“市场经济就是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的经济”基本理念完全相悖,它使人们看不到理想的市场经济;看不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所形成的市场机制维持着市场经济的运行;看不到资源的配置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完成的现实;看不到在市场机制中,竞争规律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起着重要的作用;看不到改革后的市场经济成果给人民大众带来的分享快乐。
值得庆幸的是,这种暴利经济给中国社会带来的伤痛已经引起政府的关注。胡锦涛总书记去年2月就向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指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今年4月胡锦涛在耶鲁大学演讲时再次强调了中国的“社会公平”。他说:“中华文明历来注重以民为本,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早在千百年前,中国人就提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天地之间莫归于人’”,“中华文明历来注重社会和谐,强调团结互助,中国人早就提出了‘和为贵’的思想,追求天人和谐、人际和谐、身心和谐,向往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我们将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人民享有自由、民主和人权,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使13亿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生活”。
从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发布后,一年多来政府在打击商业欺诈,控制暴利经济,维护社会公平所作出的一系列行动中,我们不仅看到胡主席倡导的“社会公平”正得以贯彻落实,而且还看到那些与市场经济对抗的暴利经济正日暮途穷。
chengjun5111
2006-12-05 17:50:23
是呵,有时在暴利的驱使下,人们的灵魂也在极度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