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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渠县便民店卷入传销案 店主获刑九年

http://www.dsblog.net 2008-09-17 08:56:28

  (黄辉 四川新闻网记者 刘侠 实习生 李得靖) 一个小小便利店成为传销公司代理商后,大肆向买主推介传销商品致多人上当,涉案金额高达170万元。 9月1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经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便利店老板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去年春节我在达县永乾商店买了东西,每隔半月重复消费39元,到时就返给我97元,结果最后有10多万元没有收回来。”这是传销受害者刘先生讲述自己在渠县永乾便民店消费的情况。比刘先生更惨的胡女士说,去年6月自己经朋友介绍在渠县永乾便民店购买了21万元商品,如今总共只返利8万元。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涉案人员李从雷在渠县开办的渠江镇永乾便民店是广西永乾公司在渠县的代理商,他日前因广西永乾公司特大传销案案发而受到渠县公安机关的查处。而据渠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定,渠江镇永乾便民店从去年3月至8月期间,共收取四十余人货款170多万元,李从雷从中获取代理费、提成和津贴等共计18万元。为此,渠县人民检察院以渠县永乾便民店店主李从雷涉嫌非法经营罪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李从雷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为什么明显是消费陷阱却照样有很多人趋之若鹜?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在永乾公司的传销活动中,商品道具化特征十分明显。“一支小厂生产的牙膏按照正常市场流通价格,至多不超过10元,但贴上永乾标签作为永乾公司消费来福经营模式下的商品后,身价立即翻了几倍甚至十几倍。加入传销公司喊出的门槛低,返利周期短和金额高,这发财心切的人有着极大诱惑力”,检查官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实际上,大多数会员购买永乾公司的商品并不是为了获得商品使用价值,其真正追求的是数月后的高额返利,以及不断介绍会员加入所获取的奖励,甚至有的消费者根本没有见着商品就认购了商品。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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