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款4.5亿 是否传销成亿霖传销案庭审焦点
http://www.dsblog.net 2008-09-26 08:55:23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等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以非法经营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亿霖公司是怎样覆灭的?
众买林人法院门口打探消息
尽管昨日已是该案开庭审理的第四天了,在法院门口仍然聚集着不少前来打听消息的买林人。
“20万块钱,现在就剩下一张林权证和这三份合同了。”老徐叹着气说。老徐原是一名中学老师,2006年从单位退休后一直想再找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当时亿霖正在打广告,一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语打动了老徐的心。于是他按照广告上面的电话打了过去。
“当时我打电话过去,他们说正在招聘一些员工到他们公司。然后询问了我的情况,问我是做什么工作的,退休多长时间了。我跟他们说了我的情况,他们就让我到西单去听课。”老徐告诉记者。
根据事后调查,亿霖将销售对象分为A、B、C、D四类:A类年纪偏大,曾在政府部门任职或者有钱、有社会关系;B类条件同于A类,但对造林不感兴趣;C类没钱没社会关系,但口才好;D类下岗工人,急于求职。每一类人区别对待:A类务必拿下;B类为帮助对象,要提高其造林热情;C类属帮助重点,要利用其口才发展人脉;D类要立即放弃,不闻不问。而老徐的情况恰恰符合A类条件,于是自然而然成了亿霖“员工”。
亿霖两年发展1.8万余北京人
老徐说,上课时,亿霖宣称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民、城镇居民、科技人员、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谁造谁有、合造共有。
在亿霖宣传片中,有一个画面,北京黄沙漫天、远处山林郁郁葱葱,画外音提示“中国木材资源业已濒临枯竭……我们现在每年投在进口木材的用汇量相当于新建一个三峡大坝……”看到这,老徐心动了,他毅然决定购买30亩林地为国家做贡献。
案发后,一位亿霖高层被审讯时说,不少老干部看到宣传片都痛哭流涕,立即回家取钱,“他们很单纯,忧国忧民,这正是我们需要的。有他们加入,公司影响力迅速扩大”。
像老徐这样抱着为国家做贡献想法的买林人并不在少数,据统计,自2004年4月至2006年6月,亿霖集团以托管造林为名,积极发展经营队伍,购林人数达2.2万人,其中北京多达1.8万余人。
亿霖被告后幻影开始破灭
2006年6月,北京的郑女士等5人以投资时亿霖的承诺根本无法兑现为由,一纸诉状将亿霖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款并给付利息。
据郑女士在起诉书中称,2005年3月1日每人分别支付了林木款5.55万元。此后,他们多次要求公司提供林权证、发票,并要求了解林木生长情况,均遭到拒绝。随后他们自行前往所购林地查看,发现所谓的林地只是一片沙丘。
按照亿霖的说法,买林者所购的都是经济林所种的速生杨7年成材,投资3980元买一亩已生长了两年的林地,5年后可出材15立方米,按每立方米700元计算,每亩可获利6520元。
但据林业部门介绍,速生杨树种须精心管护和科学管理才能成材,目前每亩地最多成材8至10立方米。而落网的亿霖高管说,当时收取的高达3亿元的林地管护费,只在亿霖存在的最后半年拿出了其中1000万元作为管护费,雇当地人管理。
就算亿霖的林地得到好的管理并蓬勃生长,是否能如愿卖林获益?按我国的林业法规,砍伐树木需要相应时间、地点的指标,当亿霖承诺的回购时限到来时,若没有指标,就算林地真正成材了,也是禁止砍伐的。
为此,2006年9月28日,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发出“关于停止发布北京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告”的紧急通知,决定停止发布北京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任何形式和内容的广告,包括企业形象、招聘、托管合作造林、林业技术咨询、加工销售木材等广告。“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亿霖在全国范围内被要求停业整顿。
北京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北京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处以涉嫌非法经营为由,开始立案调查亿霖木业。随后,江苏、广州等地也相继传出亿霖公司被调查的消息,各级林业部门发出“托管造林”警告,要求加强森林资源流转把关。
2007年2月8日,北京警方出动数百警力,在东城、西城、朝阳、密云等区县同时行动,将亿霖集团在京所有经营场所查封,并扣押、冻结了该集团部分非法所得和资产。一个持续时间颇长、涉案金额巨大的亿霖公司彻底宣告覆灭。
16.8亿涉案金提成款占4.5亿
据了解,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28名被告人中,除亿霖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鹏运以及先后两任法定代表人赵代红和屠晓斌外,其余均是亿霖集团各分公司的总经理、部长,他们所带团队的非法经营额少则上千万,多则数亿。28名被告人中有8人到案后因具有投案、退赔、认罪等情节被取保候审。
根据检方的认定,自2004年4月至2006年6月,赵鹏运以亿霖集团为依托,先后伙同赵代红、屠晓斌,以托管造林为名,积极发展传销队伍,开展传销活动,以传销手段销售北京、内蒙古、辽宁、河北、河南、贵州、湖南、云南、四川、江西、湖北等地的林地,非法经营额16.8亿余元。检方同时认定赵代红和屠晓斌的非法经营额为9400余万元和12.7亿余元。
据警方查实,亿霖集团16.8亿元涉案金额中,提成款就达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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