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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继续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http://www.dsblog.net 2008-12-16 09:59:10

 
 
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监察室,工商学会:
  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委会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支持重庆城乡统筹发展24条意见,以及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部署的具体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以突出实践特色为切入点,为及时化解国内外严峻挑战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竭力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共度难关
  1.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积极开展公司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和“债权转股权”登记,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激活企业“静态”资本;扩展动产抵押登记范围,积极支持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办理各类银行、担保、小额贷款、租赁、信托、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村镇银行等金融、投资机构和民间借贷以及企业间应收账款的动产抵押登记,为企业融资开辟新渠道;积极支持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企业、股权投资类企业等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改善企业融资的外部环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改制组建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有利条件。
  2.允许企业延长出资期限。对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公司,确因投资者资金紧张无法按期缴付出资的,在法定的注册资本缴付期间内,允许公司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在不影响公司合法经营资格的前提下,公司也可在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到期前,依法减少注册资本。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出资期次,由一次缴足变为法定期限内分期缴付。除高危行业外,对因资金紧张、生产成本上涨等原因连续六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可根据企业的申请,延缓吊销其营业执照。
  3.落实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除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进行年度审计的公司、列入重点监管行业或监管对象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在年检时需要提交审计报告外,其他企业可以免于提交审计报告。对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酌情减免年检费用。
  4.大力支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高度关注中央和市政府以及各区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对需要组建公司或者办理增资等注册登记手续的,一律开辟“绿色通道”,指派业务骨干全程跟踪办理,实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登记发照;对具备主要登记要件的,可先行受理,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发照;对确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给予积极指导,帮助其尽快完善登记手续,全力促成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5.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综合运用工商职能,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创业指导、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帮扶就业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伍军人、库区移民、“农转非”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大力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对上述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的,一律免收注册登记费,降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严禁个体工商户验照收费,严禁利用年检验照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
  6.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分析利用工作,服务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利用工商部门掌握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针对市场主体总量、规模、行业分布、区域布局、所有制结构、投资来源等发展变化趋势以及特定时期的经济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有价值的数据分析报告,服务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
  二、全力营造宽松优良发展环境,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7.大力支持本市企业境外上市融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全力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在各部委外资并购联合审查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项目顺利落户重庆。鼓励外商投资者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环保节能型产业投资。
  8.积极服务全市引进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及知名企业来渝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支持放宽在名称中使用“中国”、“国际”字样或不冠以行政区划的条件。简化准入程序,提升准入效率,探索改革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流程。对住所在重庆并由国家级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及时通过个案授权方式授权重庆市局登记。
  9.全面开展外国(地区)企业商号预保护工作。积极介入区县政府招商引资协调机制,推动外国(地区)具备法人资格的基金组织、社团组织和财团组织来渝投资。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服务体系,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机关的培育工作,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材料网上预审,试行电子登记,完善网上年检系统及配套制度,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0.支持企业深化改革,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国有、集体等公有制企业改制重组,整合生产要素,理顺产权关系,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支持五大支柱产业和能源、轻纺两大重点产业发展,支持金融、现代物流、商贸旅游、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
  11.大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下放登记权限,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市局行使的登记权限外,一律下放至各区县局。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改革,允许个体工商户将其字号名称连同经营业务一并转让,受让人从事同种经营活动、申办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转让人的字号名称,不受转让人注销期限的限制。切实破除准入障碍,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生产经营和服务领域,都支持个体私营企业依法进入。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公有制企业兼并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大力培育市场信誉主体,公示一批“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增强企业竞争力。
  12.大力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建设。以评比“商品交易市场二十强”和“星级文明市场”为抓手,培育打造8个“百亿级市场”、10个“五十亿级市场”、10个“二十亿级市场”、15个“十亿级市场”和一批主业突出、优势明显的现代物流市场集群。着力打造一批新的诚信经商、文明服务、信誉卓著的“文明市场”和放心市场。
  .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承办国家工商总局与市政府联合举办的“中国西部家具建材家博会”和“中国(重庆)服装市场拓展博览会”等大型品牌展会,协助举办“西部鞋博会”、“西部农博会”等大型展会。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支持现代物流发展。支持品牌汽车经销商品牌销售备案申报工作,凡符合审核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备案。积极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旅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围绕“山水都市、大足石刻、长江三峡、近郊生态乡村”等旅游特色产业,大力支持旅游市场发展。
  14.充分发挥广告在促进企业推销产品和服务,扩大销售市场,有效引导消费的特殊作用,同时也带动广告企业自身的经营业务。积极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落实广告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推动广告业步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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