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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继续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http://www.dsblog.net 2008-12-16 09:59:10

 
  三、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努力打造“品牌重庆”
  15.全面实施“商标免费培训计划”,指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特别是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帮助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创立自主商标。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遇到的商标复审、商标异议、商标争议等商标纠纷,积极协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为重庆企业商标注册开辟“绿色通道”。2009年,全市注册商标达到4万件以上。
  16.进一步加大著名商标认定力度。加快认定一批重庆市著名商标,形成一批具有重庆特色的商标品牌群,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整体竞争力。鼓励外地来渝投资企业申报“重庆市著名商标”,享受同等保护政策;对出口企业的产品商标和服务企业的服务商标申报“重庆市著名商标”实行倾斜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认定。2009年,全市著名商标达到400件以上。
  17.加大驰名商标的培育和推荐力度。引导帮助企业通过商标管理案件、商标异议、商标争议等法律渠道申报驰名商标认定,使全市涌现出更多的“中国驰名商标”。2009年,全市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0件以上。
  18.鼓励和引导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著名商标企业走规模化经营、连锁经营之路,积极运用商标品牌进行资本扩张,使商标品牌资源形成品牌资本、规模效益,提高整体竞争力。支持品牌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对申请在本企业内部设立研发中心的,可按增设分支结构或增加经营范围的形式予以核准登记。
  19.积极培育商标评估中介机构,广泛开展商标评估工作,努力使重庆成为西部商标知识产权评估中心。支持成立一、二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权威的商标评估机构,为商标交易、买卖、转让等提供价值评估,盘活商标无形资产。
   20.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发挥西部商标行政保护协作组织和“中国西部商标网”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对市场占有率高、科技含量高、出口创汇多、抵御风险能力强的企业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大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积极服务城乡统筹发展
  21.努力壮大农村地区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试验项目”,落实不收费、不罚款等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探索设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业合作社,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集约、规模经营。积极支持各区县围绕当地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组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投资、农业担保等涉农服务型企业,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放宽农资等经营范围限制,支持商业企业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推进农村商业零售网络建设,服务城市的资源要素下农村。
   22.积极构建畅通城乡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全力支持西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的发展,并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更多优惠政策。配合各级政府加大对西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的招商引资力度,引导西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立科学的市场体系,增强跨区域辐射能力,发挥集聚作用。
  23.深入推进经纪活农行动。将每年免费培训农村经纪人计划从1万人扩增到1.5万人。鼓励更多农副产品产加销龙头企业加入农村经纪人培育网络,促进企业与经纪人的全方位、高效能合作,进一步带动农副产品销售和农民收入增长。
  24.大力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与管理工作,在全市普查地理标志资源,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商标”的生产经营模式,开展“一社一品”、“一所一标”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积极承办由国家工商总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的“亚太地区地理标志国际研讨会”,进一步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对重庆地理标志注册的支持。
    25.深化“红盾护农”工作机制。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加大农资案件查处曝光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强力推进全市农产品和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店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26.加强涉农合同监管。制定完善农业订单,落实价格保护政策,维护农民合法利益。重点帮扶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建立健全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积极调解涉农合同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稳定。
    27.全力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各相关协会的支持,邀请发达地区工商企业到三峡库区开展投资考察和商务活动,扩大商贸交流,积极牵线搭桥,帮助解决库区产业空心化和移民就业难等问题,积极促进库区和谐稳定。
  五、深入推进“消费安全放心城市”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28.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理性消费。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村,着力提高消费者信心,引导和促进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29.以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紧紧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实现对商品准入、销售、退市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积极构建“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30.加大对供用水电气、电信、邮政、人身财产保险、消费贷款、房屋买卖和房屋中介、住宅装修饰、物业服务、旅游、运输等十大类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和其他消费合同监督,进一步加大高额消费合同监督,促进消费市场稳定发展。开展“安全放心消费诚信承诺”活动,引导企业提高自律意识,健全自律制度。
   31.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一会两站”建设,积极推进12315网络进商场、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努力实现消费维权网络全覆盖。加强12315申(投)诉举报受理,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加大对申(投)诉举报的督办力度,建立重大、紧急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消费申(投)诉举报受理率达到100%,按时处理办结率达到95%以上,消费者满意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提升12315数据分析功能,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预警。
  六、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32.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积极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积极拓展执法领域,围绕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培训和团队计酬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建立和落实长效机制,防止传销在我市抬头蔓延。
  34. 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强化对新闻媒体广告的监督管理,全面规范户外广告发布。积极推进和完善市局、区县局、工商所三级联动的纵向广告监管执法体制,坚持和完善政府有关部门的横向联合监管执法制度,建立健全科学长效的广告市场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广告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快建立网络广告监测系统,充分发挥广告监测中心的作用,不断提高广告的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
    35.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充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扩大信用信息征集范围,进一步完善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加大信用信息联网征集整合与共享的力度,深入推进联合征信系统的广泛应用,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分层次的信用信息服务。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信用监管联动作用,推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
    36.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监管制度,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平台,开展互联网上监测和巡查,规范网上交易秩序。积极探索开展工商行政管理电子图标和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的网上公示。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整治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有序开展。
  .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以信用为依据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基础上,以行业风险为依据实施风险分类监管,以警示信息为依据实施预警分类监管,以经营地域为依据实施重点区域分类监管,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分类监管框架体系。
  七、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优化刚柔相济的执法环境
  38.积极推进立法进程,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向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申报立法计划。进一步推进《重庆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和《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修订调研工作,加快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积极配合总局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调研论证工作。
  39.转变执法理念,全力营造刚柔相济的监管执法环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努力实现行政管理方式由“严管重罚、以罚为主”向“以人为本、刚柔相济”转变,科学把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既对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绝不姑息,又积极推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一系列人性化执法举措,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告诫等柔性监方式,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有机统一。
  40.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核,强化对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审查力度,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行说理性处罚决定书,要求处罚决定书做到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明情理,做到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坚持“复议为民”,树立“救济第一”的行政复议理念,增强行政复议的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结案制度,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阶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全系统要全面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委会精神,以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和停止征收“两费”为契机,创新实干,奋发有为,进一步转变职能,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扎实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坚决贯彻落实市局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安排部署,为促进重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工商人应有的贡献!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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