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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借恋爱骗人传销 “求救钞票”救了命

http://www.dsblog.net 2009-02-06 08:50:09

  以谈恋爱为名,邀朋友帮做生意,朋友觉察被骗欲离开,反被扣留,强迫参加传销,男子为逃生从窗口丢下“求救钞票”,路人拾起钞票后报警,他才获救。记者今天从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圣克、刘培培有期徒刑10个月和7个月。

  2008年6月4日上午7时许,出租车司机杨某路过新园小区10号楼时,他发现地上有一张10元面额的钞票。拾起一看,钞票上写着“我被绑架了,打110报警救我”的字样,杨某立即拨打110报警。数分钟后,管辖民警赶到,并同小区管理部门一起对小区的出租房逐一检查。上午8时许,当他们敲开10栋6楼的房门时,发现室内有5男1女。见民警来到,一名男子冲过来抓住民警的手喊道:“警察救我!”民警立即控制了这几个人,然后在求救男子的指认下,找到了他被扣的行李和手机。

  求救男子告诉民警,他叫方某,浙江杭州人,“求救钞票”就是他扔下的。

  原来,去年5月4日下午,刘培培(女,河南嵩县人)以与受害人方某谈恋爱,让方某到荥阳市帮其照看服装店为名,将方某从杭州骗至荥阳市新园小区10号楼6楼。进屋后,刘培培要求方某参加传销。方某断然回绝,并提起行李要离开时。被告人陈圣克(福建仙游县人)、刘培培等人强行将其扣留不让离开,并夺下他的行李和手机,控制了方某的人身自由。此后,方某在长达一个月时间里,几次逃跑都没得逞。6月4日凌晨,方某趁上厕所的机会,从窗户扔出了“求救钞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圣克、刘培培采取非法手段限制方某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陈圣克、刘培培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酌定从轻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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