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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直销牌照难道就是鸡肋?

http://www.dsblog.net 2009-03-18 15:32:51

  一个直销公司要拿牌就要等5时间,而这5年没有牌你运作就是非法,工商局就可以打击你,别人也可以指责你传销,合法、非法就取决你有没有牌,依然是昨天的你,今天有牌就合法,没牌就违法。是诙谐,是幽默,是讽刺。

  一个民族企业收购了外资企业,这是月朗国际又创造的一个奇迹。

  月朗国际收购美国富佑,同时拥有了富迪,月朗的经销商也成了富迪的直销员,月朗的经销商也有了合法身份,那些说月朗传销的人,那些说月朗拿不到牌照的人,在事实面前该无语了吧。作为月朗的一名经销商我应该高兴才是,可是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不但不高兴在我的心里还是一丝丝的悲哀。

  月朗国际成立于07,1,29,同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产品远销到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外成立40多家分公司,两年销售75亿,产品通过香港SGS认证,美国,欧盟CE认证,慈善捐款1.5亿,小日本干愿无偿为月朗提供土地建厂,那么多老外请月朗办厂,请月朗到当地开分公司,那么多老外在台下为我们欢呼鼓掌——月朗国际在短短的两年中创造了那么多的奇迹,大家有目睹。

  月朗为国挣了光,为民族争了气,为直销人挣得荣誉了,但是就是这样一家民族企业,在国内确是一个明不正言不顺的黑孩子,被人指责,被人打击,一些别有用心恨不得月朗马上死掉,为了合法化,月朗不得不花上1亿元取得一个合法身份。这一亿元干什么不好,能建多少个希望小学,能建多少个爱心医院,又能资助多少个大学生,而今天月朗国际为了合法身份却要把这钱送给别人,一个国人引以为荣,引以为傲的好端端的民族企业,为了获得一个国人自己制定所谓的合法身份,却不得不花钱给自己买一顶合法帽子带上。从此,在中国的直销史上一个曾经让我们引以自豪优秀的民族企业消失了,我们能看到的仍是在06年拿牌的富迪科技,喜乎,悲乎。

  同样的公司,同样的产品,同样的制度,昨天就是传销,就要打击,今天有了牌照就是合法,就可以运作。同样的人,同样的房,同样的床,有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没有结婚证就是非法同居,。毕竟社会进步了,非法同居只要两人愿意对社会没有伤害已经没人打击了。但是没有牌照,被定为传销,你就没有非法同居那么幸运了,被打击的肯定是你。

  一个直销公司要拿牌就要等5时间,而这5年没有牌你运作就是非法,工商局就可以打击你,别人也可以指责你传销,合法、非法就取决你有没有牌,依然是昨天的你,今天有牌就合法,没牌就违法。是诙谐,是幽默,是讽刺。

  中国加入WTO已经承诺开放直销市场,但是为什么又给企业设定那么多限制,同样的企业,同样的产品,在国外就能拿到牌照,在国内却迟迟拿不到牌照,这是为什么?5年一个官员在位可以为自己多谋福利,机会会等企业5年吗?一个企业有合法的工商执照,有合法的税务登记,有厂房,有大家认可的产品,有--却不能大大方方的做事,经销商也不能堂堂的做人,还要背着传销的黑锅,到处受人指责。对政府的一些做法,我总有一种逼良为娼的感觉。

  05年中国开放直销市场,今年已经5年了,政府还没有拿出一个标准,拿牌的企业符合什么条件拿到的,没有拿牌又不符合什么条件没有拿到,这一切本应该是一个企业应该有权知道的,知道了才能有则改之,但是这一切企业却不知道。企业是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才能拿牌,还是符合某些人的口味才能拿牌呢?正因为这一切不公开透明才产生了邓湛一伙的腐败,如果这一切还不能公开透明,能保证不会有第二个邓湛出现吗?

  历史回放:《直销牌照竞逐背后的行业浮躁》2006年03月01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随着《直销管理条例》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有意于合法直销运营资格的企业便开始忙得天昏地暗。为了早日获得政府的许可,拿到第一轮直销牌照,内资外资企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直销专家胡远江这样描述这场角逐:有总裁“跑部前进”者,有公关经理挥师北上者,有董事长长期坐镇北京者,也有媒体宣传造势不惜血本者,有公益活动一浪高过一浪者,更有越洋电话一轮接一轮指挥者”。最后发生了我们今天知道的雅芳贿赂门的丑闻,但是我们不知道的丑闻还有多少呢。这些市场动向表明,直销牌照在国内已经成稀缺资源。”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王义认为,牌照买卖现象的出现,从行业发展和政府管理的长远角度来看,都不是好事。王义还表示,当直销牌照在市场上成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其作用已经背离了商务部最初以直销牌照为门槛,对行业进行规范与管理的初衷。目前有企业在硬件上早已符合商务部直销牌照的发放标准,政府不给他们牌照,至少应当给出令他们信服的说法。

  八仙过海,最后的结果是有该拿到的拿到了,不该拿到的也拿到了,还有该拿到的没有拿到的。不该拿到的拿到的,该拿到的没有拿到的,今天知道是邓湛惹的祸,这一切难道真的都归罪于邓湛,错,这一切应该说是不透明的制度所造成的,不透明是腐败滋生的温床。

  目前衡量一个直销企业的合法性我们能参照的只有一部《直销管理条例》,那么,我们看看《直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中的规定,申请直销牌照的企业必须5年之内在国内和国际上没有重大的违规记录,这样才能具备申牌的基础资格。

  而“按照国家规定,‘从06年11月30日开始,所有转型企业都必须按规定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在规定区域开展直销业务’。也就是说,如果转型企业在06年11月30日前还没有取得直销牌照,而又同时继续以直销方式经营,那将是违法的行为”。

  中国经销商学院副院长杨谦:“没有政府的牌照只要从事直销的,大家可以认定它至少是一个非法的企业。”

  业内人士称,企业没有直销牌照,也意味着没有一件合法的外衣,也不会被社会那些积极的打传先锋认可,随时有被取缔的风险,同时还要带上一顶传销的帽子,且不太容易获得经销商的信任。

  从上面看,第一,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直销牌照的企业必须5年之内在国内和国际上没有重大的违规记录,这样才能具备申牌的基础资格。第二,按照国家规定,如果转型企业在06年11月30日前还没有取得直销牌照,而又同时继续以直销方式经营,那将是违法的行为。从这两条中我们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在06年11月30日前没有直销牌照以直销方式经营你就是违法的行为,而违法的行为要比《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违规行为更加严重,按杨谦的定性就是非法企业了,一个又违法又非法的企业那是永远没有获得牌照资格的了。但是我们看到商务部还是一张张为那些没有获牌而且已经开展直销的企业在批着直销牌照。我们看看最近获牌的几家公司,那家不都是先开展直销经营的,再到今天获得直销牌照的。以己之矛,刺己之盾这个已经老掉牙的故事,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在上演,是社会进步,还是倒退了呢?

  历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昨天看似真理的东西,今天也许已经成了绊脚石。《直销管理条例》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我国直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今天他已经远远地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时代每天都在变,唯一不变的就是变,那么《直销管理条例》这本老黄历是不是也该变变了。

  直销是趋势,是未来一个行业,政府应该尽快出台直销企业的行业标准,在没有行业标准颁布前,现今直销企业准入条件也应该是公开透明,决不能犹抱琵琶半遮面,遮遮掩掩。你能等,企业等不了,一个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就应该尽快批准准入。

  在金融危机的今天,一个直销企业能够解决多少个就业人员你知道吗?我们为什么要把一个个依法纳税、守法经营,产品大家接受,想从事直销的企业拒之门外呢?我们为什么要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呢?就我个人认为,我们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应该与时俱进,加快直销的改革步伐,尽快完善我国直销准入制度,让更多的企业从事直销这个行业,也让更多的平民、下岗职工加入到直销队伍中来,让那些努力的、肯付出的人,在直销这个舞台上实现他们的梦想。

  本人是个直销新人,在前辈面前说东道西、班门弄斧有点不自量力,请大家不要见笑,本人只是想说点心里话而已,只代表个人观点。

直销博客网  作者:富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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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3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3楼, 2009-03-25 03:11:35   投诉 支持(799)
    让全国直销人对法律的不严肃性产生了疑问?全世界人都认为仅一个营销学上的一个分支模式而已,怎么法律制定者颠倒黑白游戏大众呢?地球人都知道的煤球是黑的,怎么非要制定白的法规呢?中国企业家真的太可怜了。只能说中国企业家连妓女都不如,妓女还有权力说不呢。
  • 第2楼, 2009-03-25 03:10:22   投诉 支持(844)
    经营模式,实在讲还是中国政府引进来的一个国际上公认的并延用了100年的经营模式,怎么中国企业家一旦采用就是与“非法”挂上呢?内行人百思不解,外行人稀里糊涂,所谓中国资深“专家”为了自己升官发财和偷机钻营违背良心说假话,干坏事,拿黑钱,骗政府,甚至不惜自己一身”直销功名”应合腐败官员来损害中国企业利益达到他们敛财目的;中国直销行业的腐败是中国所有行业最腐败的一个,是中国行业内潜规则最多,最复杂而又最难惩治的一个,外资企业在中国直销行业横行霸道20年与解放前上海滩”华人与狗不能入内”是一个性质,这种现象如再不改变中国民族直销企业将永无生存空间,寻租直销官员制定的直销立法完全没有考虑到中国民族企业的现状和情况,根本没有体谅中国民族企业进入行业晚,发展慢,规模小的特点,更是没有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观念,甚至还要以扼杀中国民族直销企业为代价卖国求荣,无恶不作,胡作非为,以公权力打击消灭中国民族直销企业,来换取那点可怜的洋人喂狗的臭钱。三年来中国民族直销企业在一个不属于中国直销人认可的法规面前,被抓、被罚、被整死、被羁押成百上千,中国直销企业不但没有发展壮大反而倒退了十年不止,甚至一个法规的出台
  • 第1楼, 2009-03-25 03:08:55   投诉 支持(865)
    中国直销立法是怪人立法!是贪官立法!是腐败利益集团立法!立法直销的出发点我从一个绝对知情人嘴中得到一个秘密是96年41家传销企业获牌过程中发一批中介人和工商总局批牌人,大捞一笔后被现掌权者所眼红,眼看自己已到60岁再不捞一把就没机会了,干脆干吧,不干白不干,干了也没人管,他们就是抱着大捞一把的心态才忽悠出台所谓“直销“立法的;其实中国监管直销的各地工商、公安比谁都清楚什么是传销?什么是直销?但是这些贪官就是不想挑明,罪魁祸首还是“钱”在作怪,从05年开始到08年末,中国历史上第二次“文化革命”(革直销人命)已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开戒了,甚至所抓人员比文革还多,在中国解放60年来怪圈不断,越绕越怪,十年一次革命至始至今没有停止,在中国不创造剩余价值的人是“爷爷”,创造财富的人是“孙子”,“爷爷”成天到晚吃喝嫖赌毒,“孙子”上税养腐败;这还有什么公理可讲。邓湛,郭京毅,杜等等已被双规,直销立法他们是最大的赢家,全国几百个内资“直销模式“企业是最大的输家,如果没有全球金融海啸,中国的内资企业被整垮掉能达到上千家,这是一个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一个经营模式,一个能让外国企业在华干长达2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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