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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予甫:中国应建直销协会 玫琳凯不收入门费

http://www.dsblog.net 2009-08-27 10:12:47

  转型时期

  不许店铺挂牌“玫琳凯”

  2006年12月1日下午5点多钟,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网站公布的直销企业列表里,玫琳凯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这一天,是外商投资直销转型企业拿牌的大限之日。

  玫琳凯获准的第一批直销区域为浙江、山东、广东、陕西、江苏、四川、辽宁、湖北的部分市以及4个直辖市、4个计划单列市,核准直销产品为123种化妆品。

  不过,与首获牌照的直销巨头雅芳相比,消费者却很少能看见玫琳凯的店铺,甚至是在北京和上海这两个繁华大都市。

  对此,麦予甫表示“其实我们有,但我们请他们使用自己的公司名字,而不是把玫琳凯牌子挂在门口。”

  这是企业的策略。在玫琳凯看来,经销商是独立法人,公司无法具体要求。如果经销商开的店铺从规模、形象上不符合玫琳凯的要求,那么影响的将是公司的品牌形象。

  麦予甫认为,店铺数量必然会使企业知名度提高,但消费者知道并不等于会买。同时,他表示,现在国家要求的是服务网点,不是店铺,所以不要求企业用店铺作为销售模式。

  而这个服务网点的意思是直销员可以在外面销售产品,但如果消费者有退换货等需求,就可以找到服务网点,这与零售店铺是不一样的。而直销员赚取的是批零差价,这也与以前按销售数量提取报酬是不一样的。

  麦予甫说,其实“我们有很多工作室,它们是为玫琳凯的销售队伍服务的。它们有自己的牌子,而不是挂玫琳凯的牌子,这是为了保护玫琳凯的品牌。”

来源:新京报 作者:范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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