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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商副主编李斌:为开放多层次直销而努力

http://www.dsblog.net 2010-03-04 10:47:37

  多层次直销在《禁止传销条例》中被列为传销行为之一,是打击的对象,提出“开放多层次直销”的话题自然是敏感的,但这一困扰政府、直销企业和整个直销行业的焦点问题,总是要浮出水面的。

  1998年传销失控的局面至今记忆犹新,对当时政府全面禁止传销经营的政策,社会各界多持理解和支持态度,但直销企业争取多层次直销与传销划清界限,并取得生存权的沟通一直没有停止过。7年转型时期,多层次直销运作并没有真正停止过,反而在违规与查处中形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特殊生态状况,其发展的结果是行业营业额达数百亿,然而并没有出现大的社会问题。

  2004年前后两个条例出台前,业界对多层次直销的开放寄予无限希望,然而禁止多层次直销的法规令业界大失所望,除世界直销联盟以书面形式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解禁多层次直销的建议而没有如愿外,业界则选择集体失语。直销企业似乎比转型时期更摸准了政府心思,只干不说,只要不出问题就行了,无论是拿牌企业还是未拿牌企业。法规出台四年多来,多层次直销落地生根,行业业绩有望冲刺千亿大关,然而政府和业界担心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较大问题也没有出现。

  上世纪90年代直销进入国内时,当时的市场环境是极其不成熟的,以致水土不服。正如个体经济、股市、房地产行业在发展的初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样,政府对这些行业都没有采取一禁了之的做法,唯独对多层次直销这样做了。如果以社会稳定为由一票否决,那么,掏了全国人民未来几十年的腰包,全国上下一片喊打的房地产行业就早该禁止了。因势利导,应当更有利于发展。

  直销在中国20年,现在的市场条件已大不同,特别是1998年转型经营至今12年的市场实践证明,多层次直销在法外无监管情况下也没有出现大问题,开放后进入监管视野应当更有利于社会稳定。退一万步说,就算开放了,法规同样可以规定出现社会问题时的管理措施,重至吊销直销牌照,你看企业会不会更认真对待。

  不明媒正娶,继续让多层次直销当二奶,法律失了尊严,部分官员的权力寻租影响了政府的形象,法外运营流失了大量税收,企业灰色经营,多种成本大大提高了,市场规律和效率也被破坏了。法外经营的无政府状态还可能隐藏并导致潜在的社会问题。而开放多层次直销经营,实行阳光监管,现在的条件已经成熟,并且是百利而无害。

  让我们为开放多层次直销而努力吧!

  请政府多调查研究,多听各方的声音;希望企业更规范经营,让政府和大众放心;直销学术界要为开放做好理论研究,媒体要营造出有利于多层次直销健康发展的氛围,相信通过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直销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崇高目标一定能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一定能形成。

来源:《新华商》 作者: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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