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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传销经理 梦断刑法新罪名

http://www.dsblog.net 2010-03-24 12:54:02

  文/李德荣 马卫东

  本文背景:从事传销的姬鹏飞半年内不计血本让自己和亲朋好友在“人头”传销中损失70多万元,使他得以升任传销组织的B级经理。在成为千万富翁的诱惑下,姬鹏飞继续大肆拉“人头”传销。过去打击传销过程中,工商部门没有对传销者采取强制管制的权力,公安部门又无处罚传销者的法律依据,造成传销组织恶性泛滥。今年2月28日,我国施行刑法修正案的新罪名“组织、领导传销罪”,彻底粉碎了姬鹏飞的百万富翁梦想,他也因此成为首个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而被拘捕的传销者。

  不计血本跃升B级传销者

  30多岁的姬鹏飞是甘肃省嘉峪关人,在嘉峪关当了多年的司机,一个月1000多元的收入,一家三口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2008年10月,正在开车的姬鹏飞接到一个余姓朋友的电话,余某是安徽人,也是汽车司机,过去两人在南方打工时认识。余某说他现在在湖北省襄樊市当司机一个月可以挣四五千块钱。姬鹏飞听了余某的话动心了,回家和妻子一商量,就决定到襄樊和余某一起开车挣钱。

  2008年10月下旬的一天,姬鹏飞一路风尘仆仆地赶到襄樊,余某和几个朋友把姬鹏飞接到丹江路一个居民小区住下。哪知住下之后,姬鹏飞便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天天被几个人看着,同时看着他的人不停地给他灌输奋斗、成功、致富的思想,并要求姬鹏飞加入到他们所在的香港腾飞国际贸易公司,成就他百万富翁的梦想。

  在反复的劝说、听课过程中,姬鹏飞经不住诱惑,按照传销团伙入股的要求,上交了3800元购买一套登喜路西服,成为公司的一名“业务员”。这时,姬鹏飞才了解到,所谓的“香港腾飞国际贸易公司”主要就是销售登喜路西服和一种化妆品。

  很快,姬鹏飞明白,所谓的推销登喜路西服和卖化妆品,其实就是一种拉“人头”的传销,他已经买了一股3800 元成为一个业务员,如果他继续当业务员,那他一辈子就只能做冤大头,永无出头之日。

  他们这个传销组织中有5个级别:A(高级经理)、B(经理)、C(主任)、D(组长)、E(业务员)。如果真正要做到像传销理论上所说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那就必须做到传销组织的最高级别A,其他级别都是传销组织中的炮灰。

来源:《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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