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香港金龙国际贸易传销 判两年罚5万
http://www.dsblog.net 2010-12-08 10:14:51
本报株洲讯 作为传销组织的A级人员,申建军、陈建清诱骗200余人参加该传销组织,骗取现金300多万元。昨天,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在株洲市荷塘区,申建军、陈建清等人以连锁经营香港金龙国际贸易公司BOSS洋服、雅邦系列化妆品为幌子进行传销活动,在传销组织中实行家长式管理制度,通过B级人员在传销组织中以开会学习的形式宣传传销理念,对新进成员进行洗脑,以达到发展更多成员,获取更大利益的目的。通过此种方式,该传销组织在株洲不断蔓延扩大,人员达到200多人,申建军、陈建清骗取现金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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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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