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森:李锦记“家族宪法”保证稳定和发展
http://www.dsblog.net 2011-01-09 11:20:53
在设置家族委员会之后,李惠森认为,每个家族成员对在家里和在公司里该讨论什么议题开始分得清晰。有关企业发展重大事项,比如组织结构、战略计划、员工雇佣、股权转让、红利分配政策等企业事务,都是在董事会上讨论,并参考独立董事的意见,然后才做正式决定;而有关家族事务的事宜,比如战略上规划家族建设,包括制定家族宪法、树立家族价值观以及下一代培养等事宜,在家族委员会讨论解决,这样做,有利于避免家族成员过分干扰企业事务,又能维持家族在企业中的话语权。
家族委员会的顺利运营,则依赖于彼此的坦诚相见,“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拿出来谈,每一次家族委员会会议都会直接面对这些问题,定目标,有共识,最后形成统一的口径。”李惠森反复强调,“家族委员会是一个家族成员相互交流平台,而不是一个大家长可以进行独裁的机构。”因此,家族内部共同价值观的强调,是李锦记家族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那么, 如何吸引14个第五代成员能够维系这样的机制运行下去?对此,李惠森回应道,“现在这个年代不能逼他们,我们只能提供一个氛围带动他们。比如我们家族每年都会安排一次家族旅行,整个家族14个人一起出去。这样的旅行会咨询他们什么时间方便,还提供很多游戏,甚至有部分家族旅行由他们自己去搞。”
李惠森坦诚,家族企业所谓永续传承确实是个大的问题,香港有的百年企业,就以采用信托基金的方式,而基金不能随便动,“结果是,一百年后家族可能有100个成员,谁也不愿意出来干活,谁干活就挨骂”。像李锦记这样例行开会的家族委员会,李惠森知道的非常少,可能他也未必确信,这种传统是否能在第5代继续传承下去,“我们讨论了很多未来可能发生什么问题,比如一百年会发生什么情况。我们基本的想法是,家族委员会的成员未来可以改变他们的想法,未来第五代、第六代的成员,他们什么都可以改,我们会给未来家族发展留下空间,让他们去决定未来这个家族怎么发展。”
李锦记“家族宪法”可能的部分条款
(李锦记家族从未公布过家族宪法的完整内容,以下部分只是根据访谈与相关报道整理而成,未必准确)
公司治理:李锦记集团坚持家族控股,只有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才能持有公司股份;董事局一定要有非家族的人士担任独立董事;酱料和保健品两大核心业务的主席,一定是家族企业内部成员,主席人选每两年选举一次;家族关于集团控制权最大的底线是,集团董事长必须是家族成员,CEO可以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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