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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粮国税安利(中国)为何显示出特殊?

http://www.dsblog.net 2011-09-28 10:19:24

2006年8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749号。《通知》针对各地对安利(中国)征收印花税的政策执行不一致情况,对安利公司征收印花税的有关问题给予明确,指出:“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从上述《通知》中可以清楚地得知安利公司在今后的流通领域中,商品从生产基地到专卖店不征收印花税,从某种程度上讲安利公司税收方面将优厚于其它直销公司,享受超国民(民族直销企业)的优惠待遇。笔者就此要问:在皇粮国税面前,安利公司为何特殊?

众所周知,税收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经济命脉,是国家组织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国家通过税收工作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可以说税收是一个国家至高无上的经济特权。

当我们结合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现状,并认真地寻找着相关的资料答案时,却突然会发现安利公司此次的免除印花税一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企业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而抛出的一个专用道具,是在向我国政府职能部门、直销企业、直销员和消费者彰显其强大的政治背景和经济实力。

 

一、安利公司是以税收政策优势显示政治背景优势

在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中,印花税可谓是最小的税种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生产经营性企业的印花税为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相对于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7%)和所得税(企业年末利润的33%)来说是九牛一毛。

安利公司通过免除印花税一事,向社会各界显示其深厚的政治背景优势。

安利公司作为一个全球著名的直销企业,也是外资直销企业在中国的领军人物。1998年中国政府全面禁止传销后,在以安利公司为首的外资直销企业相互奔走下,导致美国政府出面干预,促成中国政府批准外国10大直销企业进行合法转型,从而为安利公司抢占中国直销企业第一宝座占据了天时。

同时,安利公司董事长史提夫·温安格先生多次以美国商会主席身份访华,并受到我国政府最高领导人的接见;原世界直销协会联盟前主席狄克·狄维士也于2005年1月12日在北京国际俱乐部饭店召开了“世界直销协会联盟首席执行官委员会(WFDSA-CEO)峰会”,并声称关注中国的直销立法工作。

特别是在我国《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出台实施后,安利公司并没有停止过其直销市场经营,并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与研究,成功地推出了“安利新政”,使之成为国内众多直销企业进行转型的效仿模板。

从安利公司免除印花税一事可以看出,无论是从政治背景、还是从经济实力来讲,安利公司目前仍然是中国直销企业的龙头老大。

 

二、安利公司是以税收政策优势展示企业公关优势

安利公司是中国目前最大的直销企业,也是经营最规范的直销企业。其对外事公关部可谓是尽职尽责,企业市场发展到什么地方,外事公关部门就会战斗到什么地方。

本身就外资企业而言,其税收政策就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中在企业所得税一项上,外资企业可以享受到“三减二免”政策优惠,即: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对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我国税法还在很多领域和时限上给予外资企业不同形式的税收优惠;优惠的所得税政策,使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负担大大低于内资企业。近几年来,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实际负担率约为8%~9%,远远低于内资企业33%的税率水平。

但是,在享受与外资企业相同待遇的条件下,安利公司还是要技高一酬。在中国现有的法制体制框架内,安利公司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研究与分析,并充分发挥企业强大的公关优势与协调措施,从而赢得了《国税函[2006]749号》的出台,为安利公司在中国直销市场上的迅速发展又增添了一个新的砝码。

从免除印花税一事可以看出安利公司登上中国直销企业第一宝座是有原因的,是企业各种综合资源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特别是其强大的外事公关能力让其它直销企业望洋兴叹。

 

三、安利公司是以税收政策优势掩饰直销拿牌劣势

安利公司作为10大直销转型企业,虽然政府允许其在今年年末之前完成直销申报拿牌工作,但是,原来与其相同身份的雅芳公司已经取得了新的直销经营牌照。相对而言,在直销拿牌一事上,雅芳公司在战略和策略上优胜于安利公司,这是历史已经形成了铁的事实。

在政府、企业、直销员和消费者的心目中,谁先拿到了直销经营牌照就代表政府认同了谁的经营模式和社会地位,因此可以说,在直销人气指数上雅芳公司优于安利公司。

但是,作为世界直销企业枭雄的安利公司始终是不甘于人后,东方不亮西方亮,他们在直销申报拿牌相对逊色的前提下,把企业发展着眼点集中到社会最敏感的税收环节上,其通过强大的政治背景和卓越的公关资源相结合,顺利地完成了企业免除印花税这一重大经营发展问题,从而以企业税收优势掩饰了企业直销拿牌劣势,重新树立起了自己在中国直销企业中的霸主地位。

 

四、安利公司是通过税收政策优势带动市场经营发展优势

在新的直销法制环境下,特别是政府在陆续下发了8张直销经营牌照后,中国直销市场出现了新的格局变化,直销市场资源将逐渐地向合法直销企业流动成为一个潜在的潮流,这对于尚未获得直销经营牌照的安利公司而言可谓是一场最严峻的挑战。

安利公司此时获得了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既是企业正常的一种组织行为,也是企业有目的的一种经营行为。安利公司通过此举不仅仅能重新树立其直销企业霸主地位,而且还能对观望中的企业市场直销员给予一个强心剂,向社会展示安利公司并不是急于拿牌,任何事情安利公司都是按照既定方针办,企业免印花税不就是如此而已。安利公司运用税收优势挽回在市场经营中的被动局面,从而有效地带动市场快速地发展。

总之,安利公司此次免除企业印花税,是在特殊环境下而采取的一种特殊经营手段,可以说是其在中国直销舞台上的又一次重大杰作。但是,从中也暴露出我国经济法律法规体系的弊端与不足,有些法律法规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应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及时进行调整,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建议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并轨等,都在加速我国法制化建设的步伐;否则因经济地位的不平等,而演绎出来的政治地位平等就是一句空话!

来源: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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