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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法要求企业合法与创新 康立求精求多

http://www.dsblog.net 2011-10-17 09:53:48

  “至少中国政府没有禁止我们,立法就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康立全球总裁吴铭仁表示,“我们将按照政府的政策,以专卖店的形式销售,现在我们求精不求多。”
  《直销管理办法》以及《禁止传销法》的颁布,对直销企业提出新的要求。12月3日-4日,在香港举办的《第二届环球系统领带人(亚太区)峰会暨创新营销模式高峰论坛》上,政策的研究者以及企业管理者们对直销法的新要求进行了探讨。
  对于全球性的直销企业来说,虽然面对着不得已的调整,但是首要解决的还是合法性的问题。
  这些天,吴铭仁一直都在忙着申请中国直销企业牌照。作为一个全球直销企业,吴表示,康立对刚刚颁布的两个新法持乐观态度,他认为“仅仅是一个适应力的问题”。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对直销有着专门的立法。”吴铭仁说,“中国的政策表明,政府不能够接受团队营销方式,两个条例已经将营销模式规定很清楚,政府只接受传统的连锁店铺形式的经营方式,所以我们就开专卖店。”在东北,吴铭仁已经拥有了10多家的店铺,这些店铺的投资者都是他精挑细选的“高素质的投资者”,因为他们必须有能力应对目前“单层”形式的、接近于传统的连锁店的营销模式,并且要有资金实力。“面对政府规定的高门槛,可能要承担两三年的亏损。”他说。
  不接受直销团队方式的国家不止中国,中东的阿拉伯国家同样对直销颁布了严厉的法令。吴铭仁在中东就有自己一套做法,他选择了几家有实力的投资者合作,由这些投资者进行产品的销售,这些投资者再开分铺,这样就将直销的多层单次的结构,转换成为单层多次的架构。
  “哪里都有法规,目前接受直销方式的国家超过100个,中国(法规)是世界上最直接清楚地规定了营销模式的法规。”吴铭仁认为遵法并不代表就是不想办法,打“擦边球”也是能力的表现。
  吴铭仁所经营的康立属于全球性企业,而全球性的企业应对于不同国家的不同政策的变动,已经有丰富经验。因此新法或许并不会影响他们积极推进中国业务的步伐。
  但对于国内的投资者来说,却面临着第二次转型。“不能够照搬国外的经验了,中国的法规有中国的特色,”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直销业研究课题组组长秦永楠表示,“营销机制的改变相当于对心脏做手术。”在他看来,经营模式的规定,虽然似乎使直销回到了普通的店铺模式,但是改制转型的方向应该不是“回到从前”,而是要探索新的方法。“不要就此放弃了团队,营销通路是直销基本的特点。”
  但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就业的问题,所以出于就业而进行的直销,必然导致以发展层次团队为主的多层少次的情况,只做通路,不做终端销售,系统将无利可分。“这样的系统本身存在内在问题,”他说,“加上政策对直销通道的限制将使部分人知难而退,最后导致行业在短时间内进入低谷。”
  这个低谷将持续多久,谁都说不上来。寻找新的模式将成为新直销法规下的重要要求。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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