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销涉案63余亿 工商:警惕披电商外衣
http://www.dsblog.net 2012-09-18 14:28:56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打击传销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披着合法企业的外衣,利用网购平台,实施网络传销行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省综治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团结一致,进一步强化“高压严打、露头就打、打防并举”的工作措施,确保了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网络传销出现新的规律和特点
据介绍,网络传销活动已经呈现出了新的规律和特点,已从原来的低门槛入门升为高门槛加入,主要有“消费返利”、“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加盟”、“网络倍增”、“网游网赚”等形式,它与传统的传销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披上“电子商务”的外衣,更具欺骗性。第二,网络传销发展速度快,更具危害性。只需要坐在电脑前,通过互联网即时聊天工具、网站论坛等发布一些所谓的“致富”信息,即可轻松完成所谓推广产品、发展会员、约见“客户”谈“业务”等全部工作。第三,用互联网运作,更具隐蔽性。传销组织的上下线之间单线联系,成员之间大多也通过互联网联络,这种点对点的联系方式隐蔽性很强。
我省打击传销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201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639起,抓获传销组织骨干分子5341人,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5078人,涉案价值63.58亿元;全省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4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32个,取缔传销窝点和场所28个,清理驱散传销人员670人次。通过全省工商、公安各级机关的共同努力,全省范围内大规模和公开的传销活动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小规模、分散的传销组织从来没有停止活动;防控稍有放松,跨区域传销可能有反弹蔓延的态势;传销方式不断翻新,手段隐蔽性强,屡打不绝,我省打传形势依然严峻。
山东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
为防止广大人民群众被少数不法分子所欺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群众,要做守法的消费者,不参与,不相信,不传播。当遇到设有加入资格或相应级别的网络交易,鼓励参与者发展下线会员,承诺的高额回报超出正常范围时,请高度警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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