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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义遭盗用 新时代坚决打传正告传销组织

http://www.dsblog.net 2012-11-12 13:57:23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一些组织或个人假借公司名称、公司股东、公司下属企业或区域代理商等名义,冒充新时代健康产业产品或品牌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为维护新时代健康产业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于企业合规经营、法律维权的角度,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上述行为与我公司无关,对于任何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对各类不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自愿决定是否购买我公司的产品以及购买金额,符合公司退换货制度的可以办理退换货。
  三、我公司在商务部批准的直销区域内开展直销业务,直销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自主决定加入或退出;非直销区域,仅以国珍专营模式进行经营。
  四、希望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遇有不法分子的诈骗、冒充、迫销产品等行为时,请及时报警。


  副市长牵头
  誓言彻底摧毁该传销组织
  在这场打击传销活动的攻坚战中,都江堰市成立由市政府屈军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宏亮任副组长,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成员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集中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协调、宣传、动员各项工作。
  都江堰市打击传销专项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专项行动确定的打传目标,将查处侦破一批传销案件,取缔一批传销团伙,严厉惩处一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将加大预防宣传,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和活动空间受到明显削弱和压缩,传销人员公开聚集、“培训”等活动基本清除;公安、工商机关以及相关部门、乡镇之间的联动、联处机制不断巩固,综合整治传销效能明显提升,打击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专项行动的重点,以近年来该市传销违法犯罪案件高发、传销窝点集中、遣返人员多、群众投诉量较大的地段为重点;重点打击取缔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组织,严厉查处欺骗、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对在传销活动中阻碍、暴力抗拒执法人员并造成恶性刑事案件和扰乱社会秩序案件的,要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重点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次受到打击处理的参与传销人员,为进行传销活动伪造国家证明文件及故意传播虚假文件的人员等;二是相关暴力犯罪的实施者,包括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限制、侵害被诱骗群众人身自由、人身权利的人员,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人员;三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协助者,如明知系传销活动而仍为其提供场所,造成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出租房主、房产中介机构等。“我们各职能部门联动,加强排查,形成高压态势,从斩断传销活动场所,使其无处藏身,直到彻底摧毁这一传销组织。”都江堰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明了决心。


  记者手记>>>
  传销嘴脸就是骗
  早在4年前,从广西北海、来宾等地流窜到内地的这些传销组织,先是打着国内其他直销企业旗号,同样以五级三阶、资本运作、连锁经营、国家保护项目甚至是西部大开发和灾后重建的旗号,盘踞在绵阳、成都等城市城郊结合部。他们编织各种诱人暴富的谎言,从河南、湖南等外省,将自己的亲朋好友欺骗来川,步入传销的不归路。
  2009年,随着绵阳、成都等地执法部门强攻猛打传销后,这些遭遇执法重创的传销组织,改头换面,又编织如与合法直销企业类似的名字 “北京新时代”,再次欺骗亲朋,试图卷土重来。我们从新都到都江堰市等地采访后发现,目前的传销与当初绵阳等地的所谓连锁经营、资本运作等无二,同样的谎言同样的计算公式却欺骗着不同的人群。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没有产品,是非法传销的一大特点。而高额的入门费也是传销组织常用的手段之一,以此鼓励参与者不择手段的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对于这种非法传销行为,需要坚决地打击主要负责人员,揭出其变相融资敛财的本质,才能让参与者回归理智。

来源:川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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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4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4楼, 2016-03-11 22:04:29   投诉 支持(231)
    我今天在绵阳当地警方的帮助下逃出新时代传销
  • 第3楼, 2016-03-02 18:31:27   投诉 支持(246)
    被骗四千多
  • 第2楼, 凤凰 2015-03-19 22:08:48   投诉 支持(340)
    我受骗损失60000破产了
  • 第1楼, 传销本人;程萍15899862193.QQ2320095101.李忠华13903026481 2015-03-19 22:01:41   投诉 支持(424)
    ://www.5dgz.com 。《2》把保健品“国珍松花粉”宣传成可以治百病(包括癌症.糖尿病和一切目前科学无法解决疾病)的药品,传销人员通过欺骗宣传,使部份患者病急乱投医,每月吃掉几千元的“国珍松花粉”,结果病情加重,当去向传销人员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剂量不够,必须加重-倍的剂量”。《3》对入会的人进行洗脑,说“国珍松花粉”每年造就了多少千万、百万富翁,“国珍松花粉”是国务院温家宝总理亲自签字扶持的国有直销企业,是合法的。《4》对患者现身说法,说自已或什么亲属得了什么病,服用“国珍松花粉”之后,现在身体如何好,一边服用,-边推销,現在每年赚了多少钱等等。《5》当您明知受骗加入传销之后,为了减少损失,便依样继续骗别人。   传销是一种害人又害已、先杀亲人、后杀朋友的职业,当你加入传销组织时,你必须先掏钱购买“国珍松花粉"产品,垫付业绩,发展下线时,你又必须先从你的亲戚朋友下手,特别是你的亲朋家庭经济和身体不好,希望“国珍"能为其治病时,最后幻想破灭时,你可能弄的众多亲戚好友破产,自然你将众叛亲离。扪心自问,你以后碰到以前被你骗过买你“国珍"产品的亲戚能不尴尬吗?“国珍"产品传销模式是金字塔形的,即从统一的价格上,从普宁下线至北京总部上线层层扣钱,600元的产品也就几十元的成本,“国珍"产品总部的高明之处就是让下线传销犯法,总部却稳收红利,“国珍"产品从国家有关部门査询是保健食品,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保健食品作治疗药品推销使用就是犯法,“国珍"产品总部很高明,在总部网站上沒有涉及“国珍"产品有疗效的说法,从涉及有疗效广告册上既不敢印公司的网站、地址和电话,也没有文广部门批准的出版刊号,只是让下线传销人员去传销和犯法,所以,当下线犯法时,“国珍"产品总部可以推得-干二净,还可以利用法律告下线损坏了“国珍"产品的声誉,为什么?因为“国珍"产品有直销保健食品的批文和生产企业,可以说成是被不法分子利用“国珍"产品变相传销,至于广告册也是不法份子用“国珍"产品名义私自编印,“国珍"产品总部最多也只落个市埸监管不严的过失。所以,已加入“国珍"产品传销的人该猛醒了,您该树立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人生价值观,不要因为-点小利益去害人害已,最后众叛亲离,所有的红利最终只落入少数人的腰包,发财只是美梦而已,梦醒一埸空。已服用“国珍"产品的人也不用担惊受怕,只要你有钱,正宗“国珍"产品是供政府监管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对身体也无什么害处,如果你信了传销人员的欺骗,得了不治之症,想搏一搏,您可以让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和你签张治疗合同,看他敢不敢!!!!但千万不要和传销人员签合同,因为不受法律保护的。   说了这么多,花了很多时间査阅了大量资料,其实和我无什么关系,只是出于-个公民的良知和正义感,为避免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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