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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相继拿下80余家医院药房托管埋隐患

http://www.dsblog.net 2014-02-20 09:24:17

通化市是康美药业新开河公司的所在地,而在其总部所在地广东省普宁市,康美药业同样与9家医院签订了《医院药房托管协议》。

张文生认为:“在我国药品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在管制之下,市场的划分在某种程度上是由行政机关决定的。康美药业的药房托管表面上看是企业的垄断行为,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行政性质的垄断。”

 

药房托管的隐患

药房托管这个富有争议的名词,最早出现于2002年原卫生部在柳州中医院召开的现场会议上。那次会议之后,全国兴起了一轮托管热潮。

 2013年5月,商务部发布的《201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2年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中,承接药房托管业务的企业已有29家。

2014年2月10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姚宏文在回应药房托管现象时表示:“部分地区将药房从门诊剥离这一现象,对于切断医疗卫生人员和药品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不过朱枫对医院药房托管的未来持谨慎乐观态度:“很多地区都存在医院药房托管,但至今国内未出现成熟的托管模式。”

“在药房的托管关系中,医院处于强势地位,医院一般不会主动找企业谈托管,企业是医院药房托管的推动力。”朱枫表示在这个过程中权力的寻租现象难以避免,“据我所知,医院药房托管方的确定并没有标准,全凭企业的公关能力。”

张文生担心的则是医药公司的逐利性:“托管方医药公司在某个区域内形成一定规模后,议价能力会非常强,在流通领域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企业会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在招标的范围内肯定会倾向于自己生产的产品,或者毛利率更高的产品。”

郭凡礼建议:“在确定托管方时,应将有意向的托管方名录上报给药监部门,由药监部门统一招标,以保证招标过程的透明性、公开性,避免权力寻租现象。”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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