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事业竟是非法传销 “领导”获刑五年
http://www.dsblog.net 2014-10-28 11:32:05
高菲原是一个仅有小学文化的无业妇女。2012年6月的一天,她注册成为北京集善家园文化发展中心的一名会员。这个集善家园对外宣传“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对内则要求参加者必须缴纳1830元“善费”,实际上是入会费,成为集善家园的正式会员,然后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会员发展他人参加并骗取财物。
检方认为,这是典型的传销,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高菲在注册成为会员后,不遗余力地发展下家,4个月后,她便“荣升”为集善家园副会长兼教育培训部部长,还租了一间房子作为日常办公及宣传、培训的场所。去年4月案发时,高菲发展下线人员达到多层,共计1446人。
法院审理认为,高菲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惩处,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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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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