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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构建和谐的社会 打击非法传销体系

http://www.dsblog.net 2006-11-10 09:37:06

    本报讯(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任勇)传销不仅破坏健康的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也大大扰乱了社会伦理道德,引发大量案件,直接影响了我市的平安建设。今日,在瀍河召开的全市平安建设打击传销经验交流会提出:全市上下要齐抓共管,重拳出击,把传销彻底赶出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宗良,副市长王立林出席会议。
    
    会议上,市打击传销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了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瀍河区政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介绍了打击传销工作经验。
    
    瀍河区采取“五个结合”,即封停与处理相结合,重点区域集中行动与反复打击相结合,日常打击与集中行动相结合,惩治与教育相结合,打击传销和平安建设相结合的有力措施,给传销组织以毁灭性打击,有效遏制了该区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 今年9月集中打击传销行动以来,全市工商、公安部门协同作战,重拳出击,共捣毁传销窝点435个,遣散传销人员5489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8起,拘留传销人员41人,批捕6人,包括“哈尔滨圣源生物”、“洛阳华以生物”、“贵州红跃”、假冒天津“天狮”等在内的传销网络基本被摧毁。
    
    周宗良对下一步打击传销工作提出要求: 
    
    一,监管重点部位,严惩三类行为。各地要认真排查辖区内传销活动的高发区,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密切对城乡结合部、社区、乡镇等重点部位的防控。重点打击“拉人头”、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严惩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今后,一经发现传销人员,公安机关先行控制,提请工商部门认定;如果得不到认定,公安机关就按照非法集资或非法机会扰乱社会治安给予严厉打击;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不仅要配合公安机关办好传销案件,还要认真查处公安、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方面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二,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公安机关要全力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打击传销活动的顶级人物;民政部门要作好参加传销者的遣返工作;电信部门要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加大对互联网传销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要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特别是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进入校园,防止大学生参加传销;检察机关对重特大涉嫌传销案件,要提前介入,跟踪问效。
    
    三,要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无传销村镇”活动,将打击传销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实现查禁传销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
来源: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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