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神重申物流须知:七大服务流程注意事项
http://www.dsblog.net 2016-04-21 12:01:47
为更好地服务市场,保障广大市场伙伴利益,确保订单产品及时送达以及货物完好无损,重申物流服务须知如下:
1、广大伙伴提报订单时,请认真填写订单收货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若货物发出后,中途要求改址或暂缓的订单需及时处理,并提交改址申请至公司修改,因此产生的物流费用(邮费、仓储费等)由申请方承担,改址收费标准:省内按订单金额1%收取,最低收费30元/单,跨省按订单金额2%收取,最低收费50元/单,两次以上修改按订单金额3%收取,最低收费100元/单。
2、货物签收前,请仔细检查货物外包装箱(正反两面及四周)是否有破损、变形、浸湿及封条胶带断裂二次封箱等现象,已到货物件数与物流详情单发出件数是否一致。
3、验货时,非邮政物流送货,务必当场开箱验货,邮政物流可在外包装完好情况下先签收再验货,两者若当场发现异常、配送人员不配合验货情况,可整票拒收,如需部分签收,请将异常详情拍照并保留实物(外包装箱,异常产品及批号),异常明细务必在物流详情单上备注,并要求配送人员签字确认后拍照留底证明异常属实,否则视为无效。
4、签收时,请提供收货人有效证件,并在物流详情单上(快递单/太阳神运输清单)登记收货人姓名、日期及有效证件号,如委托他人代签收,需向配送人员提供代签收人及原收货人有效证件,登记代签收人姓名、日期及有效证件号。
5、所有货物异常,请在签收后24小时内,致电太阳神服务热线反馈物流部备案,并提供相关异常单据及照片,便于公司及时跟进处理。
6、客户成功提交订单,在货物实际发出后,三个月内可凭订单号/运单号致电公司查询货物签收详情,因物流商对于签收单据的保存时间限制,如逾期未向公司查询或反馈异常视此单货物已完好签收。
7、因收货人未履行检查外箱和开箱验货义务,在已收货且配送人员离开后,出现货物短少、破损等异常时,该票货物风险责任已转移到收货方,所有异常损失责任由收货人承担(家属或收货人委托其他人代签收的,等同于收货人本人签收)。
补充说明:
1、二次封箱定义:未使用太阳神标志的胶带或出厂封箱胶带封箱的情况。
2、物流详情单定义:是指物流或快递公司对所承运货物的识别标签,用于记录货物运输状态,以及客户签收的凭证之一。
3、太阳神服务热线:0769-38999000;400-009-9999 传真号码:0769-22881858/22882626
上述服务须知已在客户订货环节予以体现,解释权归属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感谢您对太阳神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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