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文库 » 直销典故 » 上海曝光违法广告“双灵固本散”成典型案例

上海曝光违法广告“双灵固本散”成典型案例

http://www.dsblog.net 2007-02-01 00:41:01

  1月25日,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2006年八大类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切勿轻信广告中的虚假表述和演示。 

  2006年本市工商部门以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为基本目标,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广告监管取得较明显的工作成效,12月份本市主要媒体广告监测违法率下降至0.37%,继5月份0.41%之后再创近10年来历史最低。 

  工商部门在2006年共监测主要媒体广告154万余条,监测违法率0.81%,在上年1.15%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188件,罚没款2736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40%和45%。 

  工商部门在2006年联合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重点开展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专项整治,广告监管与行业治理双管齐下,取得较好的效果,本市主要媒体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违法率分别由上年的9.83%、5.46%、19.92%、5.35%下降至2006年的3.1%、2.87%、6.62%、3.74%。 

  工商部门还注重各种宣传舆论手段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违法广告的曝光惩戒力度,全年共发布《广告审查提示》16期,涉及医疗服务广告、旅游服务广告,零售商促销活动广告、证券投资咨询广告等的审查口径;先后6次发出《违法广告责令停止发布通知书》,对“寒水石药王枕”、“姗拉娜化妆品”、“洗斑膜力祛斑液”、“衍年骨晶保健食品”等各阶段发现的严重违法广告共24件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并组织开展对违法广告的依法查处;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公告》3次,对“双灵固本散”、“拉弗爱斯”等工商部门查处的10个案例以及整治中发现的21个典型违法广告予以公示曝光。 

  对违法广告始终保持高频率、大力度的查处,及时曝光典型违法广告,并与行业治理相结合,这些综合手段的运用保障了上海的广告违法率持续走低。在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的四次广告监测抽查中,上海媒体均未发现严重违法广告,上海继2005年后再次被列为全国广告整治督查的免检地区。 
来源:上海政府网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