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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狮美丽佳人”特大传销案两头目分别获刑

http://www.dsblog.net 2007-02-05 13:33:00

    本报聊城讯 近日,由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天狮美丽佳人”化妆品特大传销案中的主要案犯罗某,被东昌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2005年3月15日,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过深挖细查,成功侦破涉案价值达3亿元的“天狮美丽佳人”特大传销案,犯罪嫌疑人罗某(辽宁省凤城市人)、李某(辽宁省凤城市青城子镇人)等大A级头目相继落网,并于同年底被依法逮捕。东昌府区检察院以罗某、李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向东昌府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李某自2001年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以来,以高额利润为诱饵,在辽宁、山东等地层层发展下线,收取提成,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其中罗某发展下线7300余人,非法经营额达1700多万元,非法牟利200多万元。李某发展下线1700余人,非法经营额达400余万元,非法牟利120多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李某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判处罗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侯青霞 张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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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5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5楼, 2007-05-23 18:56:51   投诉 支持(419)
  • 第4楼, 2007-02-15 21:43:45   投诉 支持(465)
    哈哈 知道什么鹦鹉学舌是什么意思吗 可笑 这都是新闻网站报的负面 真是些不动脑子的人
  • 第3楼, 2007-02-14 10:40:12   投诉 支持(427)
    是真的吗?
  • 第2楼, 2007-02-10 08:43:59   投诉 支持(436)
    这种骗子就得拿出来做典型.
  • 第1楼, 2007-02-05 23:34:55   投诉 支持(410)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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