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上聊天记录可作交易纠纷处理凭证
http://www.dsblog.net 2007-03-29 09:29:49
核心提示:国家商务部日前出台规定称,在网上订立合同时,交易各方可采用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方式,且交易各方可以自行保存各类交易记录,以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
新闻晨报3月29日报道
在网络上购买书籍、服饰等已经成为上班族习以为常的购物方式了,但网络交易的安全、诚信等问题仍然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国家商务部日前出台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规定,在网上订立合同时,交易各方可采用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方式,且交易各方可以自行保存各类交易记录,以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
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专家高俊表示,该文件为解决网络交易纠纷提供了指导性意见,说明网络上的QQ、MSN聊天记录在得到权威机构认定的前提下,也能够成为解决纠纷时的凭证。这表明,国家相关部门正在逐步认可网络上产生的聊天记录等,网络交易市场也在进一步规范。
不过,该《指导意见》中也强调,消费者在网络上进行大宗商品、贵重商品与重要服务交易时,除了保存好交易记录外,还应生成必要的书面文件、或采取其它合理措施来留存交易记录。对此,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淘宝网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网络交易的双方主要是通过网上聊天、电子邮件等工具来进行沟通的,与当面交流相比更容易产生理解偏差,也容易发生交易纠纷,因此保存交易记录在网络交易中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对于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如何保护自身权益,该文件中还提出了有效的指导与建议,如建议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最好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平台,并及时保存支付信息;如果交易各方进行网下支付,则应充分考虑货到付款、预付货款等方式的特点,注意资金的使用安全。
新闻晨报3月29日报道
在网络上购买书籍、服饰等已经成为上班族习以为常的购物方式了,但网络交易的安全、诚信等问题仍然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国家商务部日前出台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规定,在网上订立合同时,交易各方可采用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方式,且交易各方可以自行保存各类交易记录,以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
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专家高俊表示,该文件为解决网络交易纠纷提供了指导性意见,说明网络上的QQ、MSN聊天记录在得到权威机构认定的前提下,也能够成为解决纠纷时的凭证。这表明,国家相关部门正在逐步认可网络上产生的聊天记录等,网络交易市场也在进一步规范。
不过,该《指导意见》中也强调,消费者在网络上进行大宗商品、贵重商品与重要服务交易时,除了保存好交易记录外,还应生成必要的书面文件、或采取其它合理措施来留存交易记录。对此,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淘宝网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网络交易的双方主要是通过网上聊天、电子邮件等工具来进行沟通的,与当面交流相比更容易产生理解偏差,也容易发生交易纠纷,因此保存交易记录在网络交易中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对于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如何保护自身权益,该文件中还提出了有效的指导与建议,如建议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最好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平台,并及时保存支付信息;如果交易各方进行网下支付,则应充分考虑货到付款、预付货款等方式的特点,注意资金的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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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 作者:李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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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hao 2007-03-29 11:33:37 投诉 支持(336)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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