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打传热线 » 从“云联惠”案看网络传销犯罪新特点及本质

从“云联惠”案看网络传销犯罪新特点及本质

http://www.dsblog.net 2018-10-15 11:31:12

 

  2017年以来,全国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传销活动得到遏制。但是,随着互联网不断普及,无接触、网络化、分散化的网络传销频繁出现,防范、打击传销的形势严峻。

  2018年5月8日,广州警方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号称“财富永动机”的“云联惠”网络传销组织被摧毁。经查,该团伙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公司,并搭建“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噱头,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无疑,“云联惠”网络传销案是2018年以来全国打击传销影响最大的案件。

 

  “云联惠”的运作模式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6日,该公司“云联商城”涉嫌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

  该商城通过线上线下所谓“全返永动式交易”对会员进行积分返还和奖励,从而诱骗公众加入并推荐他人成为会员。包括以下四种方式:

 

  ①注册费全返和推荐提成

  消费者可免费注册成为普通会员,或交纳99.9元成为金钻会员,交纳999元成为铂钻会员。普通会员只能享受消费全返,金钻和铂钻会员是商家会员,可获得云联商城开店资格。会员所交纳的注册费用折算成白积分参与消费全返。另外,会员每推荐一个商家会员,云联惠都给其被推荐者注册费用20%的提成。

 

  ②消费金额和共享资金全返

  注册会员在云联惠联盟商家消费,由商家将消费总额16%作为共享资金交给云联惠。之后,云联惠以每天0.05%左右的比例,以白、红积分转换形式,将消费额全额和共享资金持续返还给消费者会员和商家会员。

 

  ③销售和消费均有提成和奖励

  铂钻会员推荐他人成为会员后,还能够获得被推荐人的所有消费金额的5%和所有销售金额2.5%的积分提成,以及被推荐人所有收益(提成+奖励)50%的积分奖励。即在云联商城每一笔交易中,云联惠还额外给予销售者的直接推荐者以销售金额2.5%的所谓“销售提成”,以及推荐者的上线们按50%依次递减的所谓“销售嘉奖”;同样,云联惠也给予消费者的直接推荐者以消费金额5%的所谓“消费提成”,以及推荐者的上线们按50%依次递减的所谓“消费嘉奖”。直到奖励积分递减为0.001后,奖励终止。

 

  ④销售多级代理资格

  经了解,根据不同行政区域、行业分类,云联惠公司设置了双重八级代理制度,按照一定的基准值确定不同级别代理权的价格,将其销售给有意向的铂钻会员。根据协议,代理商可享受其代理费以积分形式101%返还以及促成他人成为代理商获得的20%代理费金额提成,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代理费数额选择成为该代理级别中的LP(Limited partner,不参与经营管理投资人)或是GP(General partner,参与经营管理投资人),来决定是否参与所属代理公司的经营。同时,云联惠也给予各代理公司各种返还和奖励,包括其代理股东会员的代理费金额101%返还以及销售代理金额20%奖励、直接下辖级别所属代理权销售金额10%奖励。

来源:中国工商报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