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汇”传销案一审宣判 张天明获刑17年
http://www.dsblog.net 2018-12-14 14:15:49
此外,公安机关对“善心汇”传销活动立案侦查后,张天明通过“善心汇”公司微信群煽动600余名会员于2017年6月9日、6月10日先后到有关公共场所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行动,提出违法要求,抗拒、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双牌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天明等10名被告人以“众扶互生系统”为依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10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张天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且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根据10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同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祁阳县人民法院对“善心汇”案的其他被告人相关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查方胜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查方胜等10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宋文军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宋文军等10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来源:新湖南
相关报道
- 善心汇千亿网络传销案写入湖南法院工作报告
- 6名“善心汇”传销组织会员获刑 最高被判6年
- 善心汇传销案二审公开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领导参与传销组织 五名“善心汇”高级会员获刑
- 揭秘特大网络传销“善心汇” 598万人参与
- 善心汇案4月24日开庭 张天明被控两项罪名


dsblog.net推荐
- ·天狮【八新八全】战略发布
- ·安利亮相2025中国净水行业博士论坛
- ·国医大师施杞与春芝堂的骨健康守护之路
- ·USANA跨境购平台暂停服务
- ·三生专访|鲁可发:谁说60后来不及
- ·【越健康•悦完美】走进福建赋能八闽大地
- ·康宝莱两款产品分获两项大奖
- ·美容化妆品领域 安然再添两项耀眼勋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