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净化微商野蛮基因 朋友圈将迎这些变化
http://www.dsblog.net 2019-01-22 09:22:23
2019年1月1日开始,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在整个中国电商产业里,《电商法》的影响正在发酵,尤其是“风评”不好的微商更是首当其冲,一时间微商们风声鹤唳。
根据《电商法》的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均为电商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也就是说,曾经很难定义权责的微商们终于有了“官方身份”。一方面,活跃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上的微商终于像曾经的专车司机一样合法化了;另一方面,有了明确定位的微商再也不能“任性”经营,必须依法纳税,进行工商登记,确保产品质量,这几年微商因各种原因“落下”的课在2019年需要全部补齐。
《电商法》施行前是微商的野蛮生长时代,他们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浪潮而兴起,活跃在社交平台上,数量极其庞大,提升了大众购物的便利性,也带来诸多让人深恶痛绝的乱象,因此,他们一直是颇具社会争议的人群。
电商法整改微商“野蛮人”
据《2017中国微商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微商行业从业人员规模突破2000万人,以每个微商平均覆盖1000—5000人计算,他们的力量不容小觑。《电商法》实施后行业门槛已经大大提高,从目前一部分微商私下议论的焦点来看,随着该法的持续实施,几年内将有很大一部分微商被逐步淘汰掉。
不过必须承认,即使行业洗牌死掉九成的个人微商,理论上这个群体仍能交差覆盖国内10亿微信用户的朋友圈。
一直关注电商领域动态的朋友都知道,这部连马云都很揪心的《电商法》并非“空降”,从2013年启动立法进程,历经3年不断的起草,以及2年多次会议审议,在2019年终于尘埃落地、正式实施。在《电商法》审议的过程中,腾讯、京东、网易等公司都曾派出人员参与会议,马云也曾亲自到场,可见《电商法》对中国电商市场的影响之重大。
先不谈《电商法》对整个行业的变革,单说被影响最大的微商,天浩认为将迎来以下三大主要变化:
第一,个人微商不再是“灰色地带”。《电商法》第二条规定,将微商从业者、直播卖货、网红卖货等各种通过互联网从事销售商品与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定义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来,微商再也不能借口自己的“个人”身份逃避应负的责任。
第二,微商销售三无产品将担负相应责任。《电商法》第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监管落地,将迎来多级机构治理。《电商法》第六条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
总而言之,曾经因为身份“定义”空白拥有极高自由度的微商,将同万千电商从业者在同一起跑线,运营中发生的所有商业交易行为都有了法理依据。这意味着曾经困扰国人数年的个人微商们被迫告别“野蛮时代”,洗牌来临。可以说,就像网约车新政使一大批不合规专车司机“被下岗”,个人微商也面临着全面整改。
因祸得福的恐怕是因市场自由竞争崛起的几十家社交电商平台,例如爱库存、云集等,它们通过构建完整的供应链体系以及在模式上创新,上游打通品牌方,下游打通职业分销商,中间做好社交电商的一站式服务(正品保障、物流体系、售后服务)。随着个人微商的退潮,空出来的市场将被风头正盛的社交电商平台们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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