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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食品公司涉足微商,凑热闹还是新渠道?

http://www.dsblog.net 2019-02-12 09:33:27


  新希望乳业旗下的华西乳业代工生产的“汲自然”。但在这同时,山寨、冒用企业品牌代言人等恶意蹭热也给大品牌招致风险。
  蒙牛慢燃的代理商将马思纯描绘为明星合伙人,而自称为广药大健康旗下吉悠的产品,在代理商的宣传文案中,流量明星蔡徐坤为这款产品的代言人,但蔡徐坤的粉丝在微博上并不承认这一代言,蔡徐坤微博内容也未能搜索到吉悠相关内容。
  收割流量之余,大公司还要面临微商“打直销擦边球”和违反《广告法》的风险。
  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微商做出了更多细节性的规定,例如微商主体(代理商)必须要有营业执照,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但代理们经常发送的夸张疗效、严重扭曲事实的图片宣传并不符合这些规定。
  相比于多数不知名品牌,如果微商品牌对大公司已有品牌造成滥用效果,其实对品牌反而是种伤害,不过目前来看,多数涉入微商链条的大品牌,对此处于缄默状态。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冯瑞”为化名)

来源: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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