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代表:应立法引导保健用品产业发展
http://www.dsblog.net 2019-02-20 11:05:57
农民工代表的声音
2013年1月25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开幕。在全部906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中,首次出现了5位农民工代表,临沂天元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何中菊就是其中一员,从2005年来到临沂,经过8年的奋斗,她在临沂扎下了根,并成长为一名省人大代表。
而今,6年过去了。何中菊从山东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到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本职工作也由原来的后勤管理员成长为工会主席,她的建议涵盖了很多民生热点。

“我是一名农民工代表,为农民工代言就是我的责任。”在上届的山东省两会上,何中菊提交《关于实行新农合全省统一报销的建议》,她告诉记者,由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大,通过企业参加医疗保险有一定难度,在此前提下,已经实现全覆盖的新农合就成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重要医疗保障,但在实际报销过程中,跨市新农合报销的手续依然相对繁琐。
2017年山东省两会上,何中菊代表则提出建议,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宣传力度 提高社会认知度、认同度。这又与其本职工作所在领域有关。
而今年两会上何中菊领衔提出关于出台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的议案,则进一步显示了这位农民工代表关注领域的宽泛和民生化。
三个省出台保健用品管理条例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贵州、吉林、陕西三个省出台了保健用品的管理条例,天津市也出台了《天津保健用品卫生管理规定》。”何中菊告诉记者,一些省份已经出台条例,来加强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和促进保健用品行业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也建议山东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条例。

值得注意的是,临沂代表团何中菊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的议案被大会列为议案,意味着将进入相关议程。
据了解,“议案”是人大的专门术语之一,是指由法定机关和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要求人大会议讨论、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根据代表法第9条规定,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议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便具有了法律的约束力,承办部门没有办与不办的选择,只有决定如何办,怎样办好。
山东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是否能就此进入立法程序,将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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