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业界新闻 » 天津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取得阶段性成果

天津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取得阶段性成果

http://www.dsblog.net 2019-03-18 09:36:09

  撑起“安全伞” 筑牢“安全堤”
  我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市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各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委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健康安全。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委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要求,我市扩大联席会议制度范围,突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明确各部门在“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加强各条线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层层压实区政府直至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区普遍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认领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迅速行动,全面开展联合整治。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综合治理,迅速形成治理强大整治合力,重拳打击“保健”市场乱象,取得扎实成果。

 

  强化全域排查严防严控风险隐患

  形成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压倒性态势

  按照“合法的依法保护,违法的坚决打击,违规的取缔整治”的思路,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全市16部门建立风险隐患摸排核查机制,深挖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治理“保健”市场突出乱象。一是无死角排查。全市上下边发动边摸排,“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压实各区、各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百日行动”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16961人,检查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87983家,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5095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2053个,检查保健类店铺20842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镇、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2733个。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部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或责令整改。二是对直销企业开展检查和约谈。共检查直销企业总部65个次,检查在津分支机构31个次,检查经销商211个次,检查服务网点378个次,检查其他相关主体109个次。召开全市直销企业大会,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市所有直销企业全部按时上报了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三是开展投诉举报“大起底”。为彻查监管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对2018、2019年度的保健品投诉举报情况开展大起底,建立市、区两级投诉举报案件应急处理机制,对保健品投诉举报进行全面研判,认真分析其营销模式、经营特点及乱象成因,对投诉举报处理结果进行再复审、再评价,重点查处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的行为,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93万元,梳理848条举报线索,督办排查线索62件,覆盖我市16个行政区。四是发动群众举报隐蔽案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发布消费警示,制定出台保健品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奖励公告,鼓励群众发现举报隐蔽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奖励2万元,目前已按照规定对举报者发放举报奖励。

 

  坚持部门联动分工协作

  聚焦整治重点打击违法行为

  全市各区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全市一盘棋,合部门之力、张全市之网、除“保健”市场之害,市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委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要求,主动认领整治任务,实施重点治理。卫生健康部门提出“五严禁”,即:严禁医疗机构内药房、商店等销售任何保健品,严禁医疗机构内出现保健品广告,严禁医疗机构开展各类保健品义诊活动,严禁医疗机构举办各类保健品讲课培训,严禁任何医务人员推销或参与保健销售活动,加大查处力度,严查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中医药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开展非法诊疗行为。城市管理部门严查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居民区道路、绿地从事生产、加工、摆卖保健品,依法查处户外非法张贴保健品广告行为。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深入农村街镇开展宣传活动。商务部门全面排查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产品、直销培训员等情况,按要求向商务部报送7家直销企业日常经营情况和守法经营状况报告。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逐一跟踪督促整改。文化和旅游部门严格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对全市17家播出机构、51个频率频道全面监测。严查以旅游名义低价销售保健品、未经许可开展旅游业务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监管部门查办。网信部门梳理属地网站、重点自媒体账号和APP,并将其中电商类、涉及医疗和保健品类的纳入重点监管,要求网站平台开展深入自查、签订承诺书,并开展行政指导和约谈,加强协作执法,清理属地网站的虚假宣传信息。通信管理部门严查备案网站,建立“黑名单”。民政部门与养老机构签订承诺书严厉打击利用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销售保健品违法行为,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确保养老机构不发生保健品乱象,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天津日报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