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业界新闻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30起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30起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

http://www.dsblog.net 2019-04-16 10:48:25


  十九、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查处湖南某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
  基本案情
  中方县郭百年旗舰店邱某(另案处理)销售由当事人生产的牡蛎压片糖果,“他达拉非”含量严重超标。经检验,“他达拉非”含量为0.0724毫克每千克,超过限量值35.2倍。经查,当事人采购使用 “海参牡蛎顆粒”和“秋葵参花颗粒”作为生产原料共计生产牡蛎压片糖果9900盒,货值金额450530元,获利244000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44000元;罚款1256000元。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查处九江天颐乐饮水机经营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基本案情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以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天颐乐饮水机经营部的名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主要从事“谷尊牌辅酶Q10软胶囊”等保健食品的销售。涉案的“谷尊牌辅酶Q10软胶囊”等5种保健食品的货值金额共404510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予以没收处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87元;处货值金额(404510元)十倍罚款,即40451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广东深圳市查处深圳市百生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养生大健康养老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基本案情
  深圳市百生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养生养老项目,承诺投资保本付息,年收益15%,本金只能购买公司“保健”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阳某以深圳市汇养生大健康养老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其公司将在3年内在国内上市,成功上市后实现财富增值100倍,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招揽投资,承诺投资1万元即拥有1万股权,上市前三年内每年保底总收益为入股金额12%按月分红,后两公司搬离办公地址,没有履行合同也不退还投资本金,初步统计受害人共计投资金额达125万人民币。
  案件进展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已对本案立案侦查,陆续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阳某、王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二十二、重庆市查处厚诚德健商贸有限公司发布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案
  基本案情
  当事人建立了名为“夕阳购在线购物综合商城”的互联网网站,在网站上对“富硒八珍粉”、“富硒水素壶”、“欧米茄微囊粉”等产品进行宣传介绍时,使用了诸如“提高人体免疫力、防癌、抗癌、解毒排毒、降血压、抗菌抗病毒......”等广告用语。
  此外,公司章程上反映公司经营模式为“购物券额度,根据不同级别进行发放,具体如下:银卡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2000元、金卡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14800元、白金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30800元、钻石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46800元、翡翠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62800元,厚城德健夕阳商城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依据当日营业额发放购物券,发放购物券总额为当日营业额的30%,按照当日结算时所有会员所持有购物券的初始系数或会员级别系数平均分配......”。当事人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对会员返还购物券的方式进行产品推广销售,涉嫌非法集资。
  案件进展
  当事人发布含有上述用语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15万元罚款。
  对当事人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并将当事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涉案人员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