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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阳光原服务商“维权”疑云 合同存在造假

http://www.dsblog.net 2019-05-07 14:19:24


  拒绝退货与暴力“维权”
  对于刘东灿等人的诉求,自然阳光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
  为解决黄石地区部分退出服务商的退货问题,3月8日,自然阳光公司派员工出差到达黄石,办理服务商退货事宜,但刘东灿等服务商都明确表示不退货。沟通中,刘东灿曾表述不愿意退货的理由:退货后与公司就失去了关联,担心后续诉求得不到满足。
  3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经侦支队联合进驻自然阳光公司,对刘东灿的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而就在调查工作开展之时,刘东灿再次带领多名服务商,在上海市黄浦区豫园商城附近拉横幅,并拍摄视频传到网上,被当地警方制止。
  4月底,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刘东灿:“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举报不成立”。
  但刘东灿等人并不认同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4月28日、29日,刘东灿带领数名服务商,再次前往自然阳光公司所在地进行“维权”,并向媒体求助,声称自己加入自然阳光一年,露宿上海割腕“自杀”,抵押房产妻离子散,将自然阳光推向舆论关注的焦点。
  而据认识刘东灿的服务商表示,刘东灿名下有数套房产及汽车,并非其对外所述的倾家荡产。据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对话录音,刘东灿与其妻离婚是因为其他的事情(刘东灿自己承认自己虽然与妻子离婚,但还住在一起),并非是自然阳光逼得其妻离子散。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样的“维权”方式并非刘东灿的第一次。2018年4月8日,刘东灿就曾号召团队服务商到自己从事的前外资直销公司“集体去闹”,以达到“维权”的目的。

 


  在采访中,自然阳光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司已于3月13日委托律师,就刘东灿侵犯公司名誉权的行为向其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行为。针对其不实言论对公司品牌和商誉造成的损害,以及对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干扰,公司将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司的正当合法权益。
  记者则希望当事双方能保持耐心,理性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解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诉求的表达方式呈现多样化,但不管以何种方式,在法制社会,都必须合法理性地进行维权,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尤其是“暴力”或者“闹事”的胁迫式维权可以休矣。
  事件将如何发展,本刊将继续保持关注。

 

(本文部分图片由受访者提供,出于对无辜涉事人员的保护,部分人员姓名为化名)

来源:《知识经济》 记者:张士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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