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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财富”以高额回报疯狂吸金 涉嫌非法集资

http://www.dsblog.net 2019-06-06 15:17:56


  记者向杨经理索取POS小票,杨经理现场刷了一张POS单,收款方是大国宏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协议签订方是宏盛财富投资有限公司记者起疑,为了打消记者的疑虑,杨经理拿出手机将另一份POS单给记者看,POS单显示收款方为宏盛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杨经理又将手机里的一份收款方为刘道群转账记录给记者看,记者发现收款方的姓名、账户与协议里的转让人信息一致。杨经理向记者解释道:“大国宏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宏盛财富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都是刘道群。”


  对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息 设立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
  5月8日,记者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高河蓝峰大厦十里河分公司,一位张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工作人员张女士告诉记者:“债权转让1万起投,投资款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刷卡支付。宏盛财富一共有17家分公司一个月可融资3000-4000万,一年3个多亿。”

 


  张女士拿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告诉记者“如果不能及时返款由公司先行垫资进行兑付。”记者看见协议的第1.4条 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指宏盛财富为所服务的出借人的共同利益考虑,以乙方自己的名义单独设立并自行管理的一个专用银行账户,乙方在借贷关系成立时,从每一笔借款的服务费收入中提取一定金额存入此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用于适当补偿出借人因借款项造成的本金和利息回款损失。
  记者询问风险金怎么提取,目前共有多少钱?张女士答复记者:“风险金是根据出借(投资)金额,提取2%比例放在专用账户里。”随后张女士向公司总监核实了目前风险金有2个多亿。
  在协议的第七条资金出借及回收方式分别注明了月满赢、季满赢、双季赢、年满赢、年年赢的出借金额、出借日期、出借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每月返息、返息日。合同到期日前后3个工作日内还本付最后一期利息。
  大兴区的杨经理公司告诉记者:“我们合同里会写着合同到期前后三个工作日内我们公司会给投资人返本付息,就是说不管借款人还不还给我们钱,我们首先要做一个保障给投资人。”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宏盛财富的企业经营范围明确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宏盛财富是否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融资许可,投资人的资金如何监管?5月10日,记者带着相关问题来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进行采访。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负责领导都不在公司,该工作人员表示会及时向领导汇报。
  截止发稿日记者并未收到回复,本刊将持续关注。同时本刊也提醒广大读者,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实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理财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投资不谨慎、亲人两行泪。”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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