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监管标准近乎药品 出问题多是假冒伪劣
http://www.dsblog.net 2019-06-25 13:44:55
即便在“百日行动”期间,有的省严格执法,有的仍延续选择性执法的习惯。参与“百日行动”的一名监管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通常是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有批示的地方,监管力度更大,“但仍存在一个悖论:我辖区内查出来、上报的案子越多,虽然体现严格执法了,但看起来是我这个地区问题太严重了,对当地政府是扣分的”。
在上述监管人士看来,监管方面的问题,根源在于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不完善,相关职能部门在可管可不管时,多选择不管。
中国涉及到保健食品的法律,主要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部门规章仍以2016年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为主。
在罗云波看来,保健食品的相关法规突出了注册备案,但没有具体的涵盖各环节监管的法规,客观上形成法律缺位。“监管指导性法规的缺乏,导致各种相关的匹配机制难以及时更新,彼此间缺乏连接,效果不尽如人意”。
“单是保健品的概念,就给消费者认知带来极大困扰,给监管也带来不少麻烦。”天津市武清区一名基层监管人员举例说,市场上出现过一些声称有保健、甚至治疗功能的灯、鞋垫等产品,由于不是保健食品,没有法规可用以监管这些特殊功能产品,“法律法规未涉及的,基层监管部门更倾向于不去碰”。
“我们正在写报告,建议市场监管、卫生、中医等相关部门,把涉及到保健概念的法律法规好好清理一下,修改完善。”上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将多部门联合监管的经验与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最终还是要靠修改相关的法规,“调整法律法规的程序长一些,眼前需要由相关部门在监管上达成一些共识、出台一些规章”。
上述行业协会负责人不认为改变游戏规则能让市场变好,“现行的法规、规章,能严格执行好就不错了”。
中国保健食品市场下一步将是什么走向? 没人能看得清,能确定的只是监管有意趋严。其传导到产业、公司利弊如何?亦尚难定,至少靠“钻空子”轻易创收的日子,已成过去。
来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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