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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临整治 广告审查或设高压线

http://www.dsblog.net 2019-09-11 10:41:57


  “其实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保健食品本身不合格、有质量安全问题,而是保健品被当成一个道具来敛财。”朱毅说,过去有关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的规定,虽然要求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标签上只是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而且声明标注的位置和大小也没有具体规定,企业往往把标注放在不显眼的位置,字体也很小,让虚假、夸大的营销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区域单独设置警示区,在标签上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规定印刷字体,提高清晰度。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此外,《指南》还规范了保健食品保质期的标注方式,要求在保健食品标签显著位置,按照食用截止日期来清晰标注保质期,就是按照“保质期至某年某月某日”的方式进行描述,与生产日期的标注形式相统一。要求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容器)上的明显位置清晰标注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如果日期标注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应当准确标注所在包装物的具体位置。保质期标注应当与所在位置的背景颜色形成鲜明对比,让消费者容易识别。
  邓勇认为,此次出台的新规,对保健食品行业来说,规范了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让保健食品相关信息更加透明、公开、真实。明确了保健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有利于减少虚假宣传现象,约束企业的营销行为,督促企业如实承诺,培养保健食品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
  “规范保健食品的标注信息,增强保健食品信息的清晰度和辨识度,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相关信息的关注度、认知度。不仅能扩大消费者获取保健食品信息的途径,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更能引导消费者理性判断、选择和消费保健食品,防止上当受骗。”邓勇说。
  “新规的出台,让消费者一目了然知道保健品不是药品,打掉了保健食品欺诈营销的根子。要求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黑体字,保质期也要求醒目标注,能让消费者一眼看清楚相关信息。这些规定都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制订的,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对保健食品行业的规范和保护,有利于保健食品行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也会给保健食品消费带来深远影响。”朱毅说。


  着力推进社会共治
  监管尚需持续发力
  据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保健食品实行备案和注册审批。对保健食品原料和保健功能实行目录管理,是实现备案和注册“双轨制”的重要基础。《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对“两个目录”的管理,为保健食品“管住、管活、管优”提供制度保障。
  孙梅君透露,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陆续出台一系列监管措施,如制定广告审查管理办法,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有序开展换证清理工作;加强生产许可审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体系检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添加、非法销售、制假售假的黑窝点,重拳打击、决不手软,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邓勇认为,与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部门进行管理的思路不同,此次出台的保健食品新政策的最大亮点是强调社会共治。表现在两个方面:
  《指南》要求标注投诉服务电话,在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同时,更能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治理保健食品市场。
  根据《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向审评机构提出拟纳入或者调整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建议。这可以极大地整合社会资源,弥补单一行政主体管理的缺陷和不足,提高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的科学性和效率性。
  “明确标注警示用语是管理创新,但不能解决保健食品行业所有的问题,监管还需要持续发力,加强生产许可审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体系检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添加、非法销售、制假售假的黑窝点等行为,重拳打击、决不手软,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加强科学普及教育,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帮助老年人学会理性消费。”朱毅说。
  “下一步可以考虑制定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严格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查,处理好保健食品广告的艺术性质与真实性、科学性之间的关系。构建‘互联网+’背景下网售保健食品的综合监管框架,加大对网售保健食品新型监管模式的探索,寻找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更好地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邓勇说。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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