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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布新一批整治保健市场相关典型案例

http://www.dsblog.net 2019-09-23 09:56:36


  案例三
  宁波查处九百岁(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自2017年6月起经销“福芝灵”饮品、“祥芝灵”饮品和“轻醒”牌枸杞葛根饮品三种产品,销售中宣称:“福芝灵”饮品、“祥芝灵”饮品是目前国内唯一的高浓缩液态灵芝产品,所含灵芝有效成分分别高达90%和80%,是真正的“原芝原液”,有抗肿瘤、抗衰老、保肝解毒、保护心血管系统、抗神经衰弱、防治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等作用。“轻醒”牌枸杞葛根饮品“以长白山灵芝浓缩液为主要原料,根据灵芝世家祖传秘方精制而成的养肝、护肝保健食品。”、“保护肝脏细胞,减少肝脏小叶中心空洞化及细胞坏死,提高肝脏活力;加快排除肝脏中的毒素,修复受损肝细胞;加速肝脏细胞的再生;促进胆汁的分泌和流动,促进脂肪的消化,预防脂肪积聚于肝;抗氧化,增加体内GPX及SOD含量,提升清除自由基的能力”。
  经查:当事人所售的“福芝灵”饮品和“祥芝灵”饮品实系凉茶类普通饮料,主要原料为“水、仙草、蜂蜜、γ-氨基丁酸”,产品不含灵芝成分。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宁波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万元。


  案例四
  湖州德清查处邮购“同仁堂”假药案
  基本案情:德清县局受理董某某关于“同仁堂止渴养阴胶囊”的咨询,经调查,董某某通过电话邮购方式购进 “同仁堂止渴养阴胶囊”(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441,生产企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国药准字Z20080441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取得的药品批准文号,从药品名称、包装、说明书内容等方面几乎未发现异常,但药品的包装相对粗糙,产品批号、生产日期、限用日期印刷存在瑕疵。经检测及协查,上述药品检出化学药品“格列本脲”、“盐酸二甲双胍”且非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了解到新市镇范围内服用上述止渴养阴胶囊药品的受害者达20余人,且大部分受害者年龄较大,深受糖尿病困扰,服用该药品的时间较长,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专案组在天门市某民居将犯罪嫌疑人甘某某抓获,现场查获生产假药的模具、少量样品和原料进货帐。在本案涉案假药包括“同仁堂止渴养阴胶囊”、“同仁堂山菊降压胶囊”、“同仁堂止渴降糖胶囊”及“克银丸”等,涉案金额达200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2019年9月,德清县人民法院对甘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予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款20万元。


  案例五
  湖州查处浙江汇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及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浙江汇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由朱氏药业公司提供配方生产百得吉奥牌筋骨冷敷凝胶(一类医疗器械)。公司通过发展经销商成为董事、全国总代理级别,由其再发展人员成为省、市、县级别经销商,被发展的省级、市级、县级达到全国总代级别,在全国总代级别内形成三层(一线二线三线)上线关系,上线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下线报酬。至被查获当日,当事人发展董事级别经销商二十余人,全国总代经销商四百余人,省级、市级、县级代理商一千余人,通过该模式销售百得吉奥筋骨冷敷凝胶产品货款达1000余万元。
  另当事人所售“百得吉奥牌筋骨冷敷凝胶”在医疗器械备案时的预期用途为“用于筋骨不适引起的颈椎病、肩周炎、关节炎、腰椎突出增生、腱鞘炎、滑膜炎、腰肌劳损、肌肉拉伤、风湿类风湿等症状的降温。仅用于闭合性软组织。”,而该公司经营场所内多处挂板宣传百得吉奥筋骨冷敷凝胶为公元前194年流传至今的古方,经现代工艺萃取改良升级而得,产品老少皆宜,公司墙壁上张贴有标语“调理疼痛首选品牌”。该公司的两个微信公众号“汇康科技”、“百得吉奥”对其销售的“百得吉奥牌筋骨冷敷凝胶”功效宣称为“90%失眠症状改善率 99%颈椎病改善率 82%亚健康改善率 89%关节病痛改善率 90%女性宫寒改善率 ”、“颈椎病--涂抹吉娃让颈部温暖,适当按摩疏通;风寒感冒--老人儿童都可使用,全背涂抹,排寒效果极佳;痛经--止痛效果极佳,有助于排除经血;胃炎肠炎--针对拉肚子,急性疼痛;失眠头痛--涂头部穴位并指腹按摩头部;宫寒--睡前可涂于脚步腹部腰部和臀部;湿疹--涂于患处,每天至少3次以上;疏通胸部--缓解疼痛,预防增生结节;调节内分泌:每天涂抹腰腹部位,调理妇科白带,预防子宫肌瘤。”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相关依据。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湖州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万元。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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