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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传销者自导“绑架案”敲诈父亲 已被刑拘

http://www.dsblog.net 2007-09-11 09:12:39

  浙江省东阳市一青年陈某在颍上县打工时,由于所发工资不够花销,情急之下,自演苦肉计将自己“绑架”,然后给父亲发手机短信勒索5万元,并成功诈骗2万元。颍上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破获这起涉嫌敲诈勒索案件,9月9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抓获并刑事拘留。

  发短信敲诈5万元

  9月5日晚上,在颍上县某开发公司工作的浙江省东阳市东江镇陈某,离开所在的开发公司项目部后,就没有了踪迹。单位同事、负责人和其联系,均没有结果。接着,9月6日13时许,陈某的父亲接到用陈某的手机发来的短信息:你儿子在我手里,限你两天之内把5万元钱打到××××账号里。不许报警,否则这辈子就看不到你儿子了。陈某的父亲立即打电话给陈某所在的开发公司,将情况向其反馈。陈某所在的开发公司负责人立即向城东派出所报警。城东派出所又将案情向局刑警大队汇报,同时展开侦查。

   9月7日8时许,陈某的父亲又接到手机短信息:限你12点钟把钱打过来,多一分钟就砍他一个手指。接着,9月8日8时许,陈某的父亲再次接到手机短信息:你违反了我的要求,我不喜欢不守承诺的人。10点钟前不把钱打过来,那我们的交易失败,我不要你的钱了,你也别想要回你的儿子。担忧儿子的陈某父亲立即按照要求向“绑匪”的银行账号里汇了2万元。

  绑架案疑点重重

  绑架、敲诈勒索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案情重大,颍上县公安局立即从刑警大队抽调办案精英成立专案组。并立即对陈某的社会交往、生活习惯、与其他人有无矛盾、是否有对立面等多方面进行排查。

  很快,许多信息被收集上来,警方却发现诸多疑点。“绑匪”提供给陈某父亲的银行账号是陈某的名字,发送短信的手机每次都是陈某本人的。接着,民警又发现,陈某在2005年有过传销史,曾骗取家中2万元。陈某的收支严重不平衡,入不敷出。他在颍上某开发公司工作,月薪1500元,可是,每月的工资仅够开销一个星期,并且欠了其他人许多钱。刑警大队经过多方调查分析,认定这起绑架案很有可能是陈某为骗家里的钱还债、挥霍,自己“导演”的。为要钱故伎重演9月8日20时许,警方得到一条信息,陈某正在阜阳,并锁定了具体位置。随后办案民警火速赶到阜阳,并在阜阳清颍公园进行布控、查找。几个小时下来,一直没有任何发现。9月9日凌晨1时许,陈某终于单独出现,所谓的“绑架案”随即告破。

  经讯问,陈某,男,23岁,大专文化,毕业于浙江某学院,于今年3月16日来到颍上某开发公司工作,负责该单位的资料管理,月薪1500元。由于陈某追求享乐,喜欢上网、赌博,工资入不敷出,欠下很多外债。于是他头脑发热,想故伎重演,像以前做传销时那样骗家里钱。可是他又怕家里人不相信他,不给钱。于是心生一计,自己“导演”了一出“绑架”自己的苦肉计。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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