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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电商不得以已拆封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

http://www.dsblog.net 2022-03-18 09:38:42

  3月15日起,电商经营者不得再以商品已被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要求。
  大学生小何在某电商平台网购一款蓝牙耳机后,只因拆掉了耳机盒外面的一层塑封膜,便被商家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了退货申请。一边作出“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一边却告知“已拆封商品不得退货”,网购时商家的“言不由衷”难倒过不少消费者。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 张浩然 摄


  如今,这一网购顽疾得到了规制。今天(3月15日)起,电商经营者不得再以商品已被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要求——这在今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中明确进行了规定。当然,前提是消费者要保证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记者调查电子产品常遇“拆封不可退货”
  互联网消费兴起后,由于“网购退货难”常被消费者诟病,2013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首次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消费者七日“后悔权”。此后,2017年3月15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施行,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实际执行提供了具体指导。
  记者注意到,《暂行办法》第八条早已明确退货商品视为“完好”的标准,即“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当中并不包括商品包装。
  然而,只要拆封就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在网购中并不少见,尤其是电子产品。3月14日,记者就部分手机产品分别咨询了三家知名电商平台的客服人员,发现不同平台、不同店铺、不同品牌规定不尽相同,且仍有一些店铺规定“拆封不可退货”。
  同一款售价近6000元的手机在其中两家电商平台的自营店中,客服人员均明确表示,该手机仅在未拆封的情况下才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拆封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享受7日内退货、15日内换货,没有质量问题不退不换。
  而在另一家电商平台的品牌旗舰店中,客服人员则回复称,商品签收后起算的七天内,只要没有人为损坏,即便手机拆封、激活也可以免费退货。但就在该平台“直营进口超市”售卖的同款手机,则规定无拆封、未激活才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
  另一品牌售价近万元的折叠手机,在三家平台的自营店或品牌旗舰店中,均规定激活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部分自营店还注明插卡、联网、下载软件、点击激活或点击现在开始都属于激活行为。同样,在当中一家平台的“直营进口超市”售卖的同款折叠手机,仍规定拆封后无质量问题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记者就此提醒消费者,为免买后麻烦,购买前一定要详细咨询客服人员。

 

  相关案例
  包装盒破损不是拒绝“无理由”退货的理由
  记者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作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出上百份裁判文书,当中因商家七天内拒绝退货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而法院认定为不会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基本上都判决支持了消费者退货退款的请求。
  家住北京的王先生花了9000余元从某电商平台网购了一款“全球限量”的男士皮带机械手表。购买前,他确认过页面提示,该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收到手表后,王先生进行了拆封试戴,随后因为对手表不甚满意,七天内申请了退货退款,并将手表寄回。
  然而,商家在收到退回的手表后却拒绝了王先生的退货申请,理由是手表表背有划痕,且手表的包装盒已破损。商家称,由于该款手表是限量款,一只表只配有一个盒子,并无富余,现今盒子已经破损,影响了二次销售,因此无法支持退货。
  王先生起诉维权后,开庭时,他将手表带到了法庭,然而销售商却未能明确指出表背上所谓的“明显划痕”在哪里。关于手表包装盒损坏的问题,法院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关于退货商品是否“完好”的规定,包装并不在确定商品是否完好的范围。被告以包装破损为由不同意退货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先生要求退货退款的请求。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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