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保健品 甘肃省广告发布活动合规指引
http://www.dsblog.net 2024-07-16 14:27:45
三、 广告内容合规要求
16.广告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广告导向,不得有下列情形:
(1)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
(3)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使用“特供”“专供”及“人民大会堂”(RMDHT)、“国宴专用”(GYZY)、“军队”(JD)等内容;
(4)使用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工会、残联、红十字会等机构的标志标识;
(5)散布谣言等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7)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各类卖惨、炫富、恶搞经典,以及各种“蹭热点”“博眼球”,利用群众热议事件等作为炒作噱头进行商业宣传等内容;
(8)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9)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
(10)含有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17.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认定的商品分级用语中含有绝对化用语并能够说明依据的可使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或者专利中含有绝对化用语,广告中使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或者专利来指代商品的可使用。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的奖项、称号中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中可使用。
18. 广告涉及许可、专利、引用数据等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2)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3)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4)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涉及新工艺、新技术的,应当标明认定机构。
19. 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服务、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20. 利用传统媒体或互联网媒体发布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把关,以下领域广告发布应遵循下列规定:
(1)发布医疗、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得进行剪辑、拼接、修改。已经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2)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应当与行政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引人误解的诱导性内容;不得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发布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3)食品、化妆品、生活美容等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和服务与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相混淆的用语。
(4)酒类广告,不得出现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能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治疗疾病等功效;不得含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的内容;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内容或暗语;不得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或者形象介绍酒类商品或者出现未成年人购买、消费酒类商品的内容。
(5)金融投资类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等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6)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等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专业人士、考试命题人员、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职业技能培训广告不得出现“新赛道”“新技能”“找好工作”“赚快钱”等内容以及宣称能够“快速取证”“包过”等内容。
(7)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不得发布以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名义非法集资或者变相非法集资的违法广告。
(8)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9)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等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或作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10)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不得混淆真性与假性近视表述,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误导性表述进行营销宣传;不得伪造统计数据或者科学实验数据宣传近视防控效果等。
(11)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广告,不得使用“当天出证/报告”“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急速出报告”“确保通过”等误导性表述进行营销宣传;对不属于认证或未取得认证证书的,不得以认证名义进行宣传。
来源:甘肃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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