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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资,组织经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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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传销”界定、监管执行与模型运用的思考

直销新路

“传销”这个翻译词组究竟想定性什么概念?在中国恐怕无法有准确的定义。问题的关键不在叫什么名字,而是对数学倍增模型的运用如何看待。如果认为数学倍增模型运用到计酬领域就是违法,商务部发放直销牌照的单位有几个奖金制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在学术上讲不出道理,执行上也难以落地。此类合规性争议,若处理不当,会影响政府与法律的公信力。
认为采用多层次计酬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应该先明确一点,数学倍增模型能不能运用到计酬领域?
认为不可以,干脆一刀切,哪怕不讲道理也请尊重法律的权威。
认为可以,那么,批判任何制度不好的同时,请拿出好的分配制度来,以理服人,数学不是考试用的。单纯的批判简单容易,只破不立恐怕破坏性更严重。
数学模型存在了几千年,运用到经济领域不过几十年的事情,这是人类的进步。令人遗憾的是,部分有知识的人未能正确运用所学,反而让诈骗分子将相关方法运用自如,这值得学术界反思。那些不劳而获、非法敛财的行为能吸引部分参与者,而正确运用相关模型集聚消费者、规范经济分配,为何不能实现?难道产品过剩年代消费者的价值不重要吗?难道只有违规行为才能吸引人吗?骗子骗人的行为固然不对,若想摒弃违规方式,就应拿出合规且有吸引力的参与方案,这才是对知识的尊重,才是学以正用。骗子能歪曲运用相关方法敛财,而部分研究者只批判不当运用,却不探索正确路径,这背后值得深思。
不设置不当引导,何来不当后果?无骗人之心,怎会有骗人之行!再不完善的规则,也比无规则可循更具可行性。那些存在误导性的规则能被部分大众接受,背后反映了什么问题?而自认为合理的规则无法吸引大众参与,又根源何在?为什么会有部分人对某些模式趋之若鹜?有相关从业者曾表示:不少人因追求收益而参与其中,即便说辞存在不合理之处也选择相信,若不加以正确引导,反而可能出现更不合理的引导方式。什么样的规则才是公平合理的?好的模式,应当是能让大家认同其核心理念、信任执行者能力,并能实现其宣扬的正向价值。单纯的一味反对,同样是一种极端的态度。不应脱离实际盲目批判,刻意制造相关概念的对立。“传销”与诈骗虽有区别,但均可能存在违规违法情形,不应混淆界定、指鹿为马;不懂相关领域的本质,就不应盲目表态,更不应混淆概念、误导他人。
如果《禁止传销条例》在实践执行中,出现监管标准不统一、存在执行偏差,让人产生“监管失衡”的疑问,甚至让人质疑其是否存在权力滥用、利益输送的可能,那么这样的执行现状值得深思与完善。毕竟《禁止传销条例》的立法初衷是防止欺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若执行中出现偏差,反而会偏离立法本意。
打击“传销”的过程中,若相关参与者连“传销”的基本概念都未能厘清,只是盲目喊着反传口号、缺乏理性认知,反而可能混淆视听、适得其反,不利于“传销”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不应再加剧相关认知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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