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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非法传销的反对者;拿牌直销的修正者;中西文化的调和者;养生保健的融通者;天下文章的拿来者;微言大义的思考者;自强不息的实践者;万柜联盟的探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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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处罚公示制——直销修正议(3)

飞雁论坛——直销与传销 │ 2015-03-01 17:18:51


1、《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对直销企业违规、违法都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


2、从实际监管的情况看,几乎大部分拿牌直销企业都或多或少地被地方级监管部门处罚过,其中包括对直销企业的处罚和对直销企业高管、高级经销商的处罚。

 

在当前反腐形势下,似有必要对直销企业的处罚公开透明处理:一则可以防止其中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二则可以以此警示其他直销企业,规范直销市场。

 

建议有关监管部门建立直销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各地监管部门对直销企业的处罚集中在官方媒体上公示。

 

我认为这是“打传”最有力的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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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条评论)
  • 说:

    2020-06-01 17:04:47

    现在传销变成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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