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传销转型企业分支机构登记问题通知
http://www.dsblog.net 2006-01-25 17:14: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外企字〔2002〕第88号
2002年4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被授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规定》(工商公字〔2002〕31号),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传销转型企业(以下简称转型企业)分支机构、店铺的设立、变更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型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应在重新核对原审批及核转文件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分支机构名称。对名称与审批文件不符或审批文件在分支机构名称地域范围内限定特定经营区域的,一律按“名称中的地域称谓与核定经营地域相一致”的原则重新核定。
二、转型企业在其分支机构经营地域内增设店铺的,应由转型企业向其登记机关及店铺所在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程序办理。
转型企业在其已经批准的分支机构经营区域内增设店铺的,无须审批。
三、对转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在审批文件表述基础上,统一增加“在核定行政区域内,设立店铺并雇佣推销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销售……”的字样。
四、转型企业分公司名称一律按本通知规定的原则及“转型企业名称+核定经营地域名称+分公司”格式核定,店铺名称一律按“分公司名称+店铺所在地具体地址+专卖店”格式核定。
五、转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国家有关转型从事店铺加雇佣推销员营销方式的专项规定。
工商外企字〔2002〕第88号
2002年4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被授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规定》(工商公字〔2002〕31号),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传销转型企业(以下简称转型企业)分支机构、店铺的设立、变更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型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应在重新核对原审批及核转文件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分支机构名称。对名称与审批文件不符或审批文件在分支机构名称地域范围内限定特定经营区域的,一律按“名称中的地域称谓与核定经营地域相一致”的原则重新核定。
二、转型企业在其分支机构经营地域内增设店铺的,应由转型企业向其登记机关及店铺所在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程序办理。
转型企业在其已经批准的分支机构经营区域内增设店铺的,无须审批。
三、对转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在审批文件表述基础上,统一增加“在核定行政区域内,设立店铺并雇佣推销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销售……”的字样。
四、转型企业分公司名称一律按本通知规定的原则及“转型企业名称+核定经营地域名称+分公司”格式核定,店铺名称一律按“分公司名称+店铺所在地具体地址+专卖店”格式核定。
五、转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国家有关转型从事店铺加雇佣推销员营销方式的专项规定。
<<
1
>>
相关报道
- 和治友德|处暑养生指南:三大养生巧过三关
- 圃美多集团加速中国本土化研发与定制供给
- 三八妇乐抗衰老再生医学分享会在福州落幕
- 金木:规范宣传行为 严守线上分享合规底线
- 社区轻创 三生社区健康服务正迎来最好的时代
dsblog.net推荐
- ·山东益宝斩获"年度品牌影响力企业"
- ·宝健30周年精英游即将梦幻启程
- ·无限极中式延衰方案再获国际学界认可
- ·完美荟新固发防脱洗发露新品上市
- ·荣格最新产品大全发布
- ·福能源好医生固正大同国医馆正式开业
- ·和治友德荣登“中国创新品牌500强”
- ·太阳神38周年庆暨市场发展规划会落幕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