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保健品”有问题!上海市监曝光一批案例
http://www.dsblog.net 2026-08-07 10:45:11
案例四:上海帆尼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2026年1月,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帆尼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4日通过短视频平台店铺直播间销售店铺内酸奶产品,并在直播间的AI非真人直播视频内虚假宣传其酸奶产品具有“促进消化”等功效。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提醒:在选购宣称具有特定功效的食品时,应首先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具有保健食品专用的“蓝帽子”标志,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有严格界限,普通食品严禁明示或暗示具有“促进消化”等特定效果。如遇虚假或夸大功效的宣传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五:上海渝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2026年3月,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上海渝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线上平台售卖一款名为“小分子鱼胶原蛋白肽”的商品,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开展调查,发现其作为经销商在电商平台销售预包装食品“小分子鱼胶原蛋白肽”。当事人在无法提供材料证明其宣传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在商品详情页面使用“每天服用一袋吉利鼎鱼鳞胶原蛋白肽,相当于8个鸡蛋的蛋白摄入量”“每年可生产1亿袋,产品出口量占国内同类产品的60%”等虚假宣传内容。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提醒:选购食品时要理性甄别电商页面的各类营销数据,对于产品营养对比、产能规模、市场占比等宣传话术保持警惕,勿盲目相信商家无依据的数据宣传内容。
案例六:上海育玥阳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2026年1月,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上海育玥阳实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线下保健品门店拉拢老年客户加入微信群,推送专属APP直播链接宣传保健食品燕京牌纳豆胶囊,直播话术宣称产品“吃了纳豆胶囊后关节炎得到改善”“纳豆胶囊吃完能抗血栓、溶血栓抗动脉硬化”等宣传用语,暗示产品具有疾病治疗的相关功效。但实际该保健食品法定获批功能仅为免疫调节,企业无法提供疾病改善功效的检测或权威证明。
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提醒:不可依靠保健食品替代正规药物治疗,避免轻信直播话术延误自身诊疗,造成健康风险。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群体应当树立科学的保健和消费观念,清晰区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本质差异,提高对私域直播、社群营销等新型推销模式的辨别能力,不轻易相信各类夸大性保健宣传。若遭遇保健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侵权行为,可妥善留存相关宣传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主动通过监管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七:上海市长宁区芳草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2025年9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辖区内上海市长宁区芳草食品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线下主营预包装食品零售,将到店中老年消费者引导添加微信,拉入自建私域社群,后当事人门店员工在涉案微信群发布推广文案,通过微信私域网络宣称普通食品盐藻片具备养肝排毒、清除自由基、抗氧化、改善眼疲劳、调节免疫、促进新陈代谢等保健调理功效,诱导消费者线上下单购买。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提醒:要警惕门店私域引流营销套路。准确区分普通食品与合规保健食品。理性看待养生类消费,摒弃“食品治病”认知。如遭遇夸大功效的不实宣传,请完整留存宣传截图、交易记录等线索,通过12315热线举报,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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