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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网络传销案判决 涉案人获刑8个月

http://www.dsblog.net 2009-01-13 09:19:29

  星辰在线1月13日株洲讯(记者 李春璞 通讯员 段雯)近日,株洲市首起网络传销案在茶陵县法院开庭审理。柯晓霞因非法传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柯晓霞系四川省泸县人,2007年10月,在广东加入某国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该公司网络销售代理。去年1月,柯晓霞随男朋友来到茶陵推广公司产品,介绍发展会员,建立茶陵团队,组织会员上课,共计发展下线人员84人,收取下线缴款50万余元。柯晓霞从中非法获利3.1万余元。去年5月13日,柯晓霞被茶陵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受害人刘某原本经营一家餐馆,一家三口日子过得平平安安。去年1月,经朋友介绍,刘某认识了该公司网络销售业务员朱某。刘某花6600元从朱某购买了美亚公司E套餐,成为公司网络销售会员,之后他索性关掉餐馆,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发展下线当中。

  4个多月时间内,刘某将6位亲戚拉入公司网络。然而,就在刘某做着发财梦的时候,公安机关将柯晓霞抓获,茶陵团队分崩离析,刘某所有积蓄也打了水漂。

  警方称,该公司在香港登记注册成立,销售产品有网络电话、网络软件、网游等网络产品。顾客只要购买套餐产品,即可成为会员,获得一个ID用户名和密码,就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公司,获取累加返利和积分报酬。返利按直接推荐奖、计分奖、重复计酬奖、季、年度分红等方式计算。

  “这种非法传销的方式非常具有迷惑性。”警方指出,例如网络电话产品,打着高科技的旗号,本身确实也能拨打电话,且话费低廉,这就很容易骗取市民上当,从而加入传销。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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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1楼, 2009-03-06 17:16:39   投诉 支持(263)
    急功近利的人太多了! 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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