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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卧底调查南宁纯资本运作

http://www.dsblog.net 2009-06-22 10:35:09

 

  回到酒店,脑子依然混沌一片,晚上很长时间难以入睡,好不容易睡着了,很快就被噩梦惊醒,梦里全是和传销有关的片段。

  夜深了,我站在窗前抽烟。雨一直下着, 窗外的景色显得模糊而迷蒙, 打开窗子,潮湿而新鲜的空气一下涌进房间。此时,已是6月9日凌晨4点钟。
  6月9日,雷阵雨

   今天情况更糟糕,上午2个小时,下午4个小时,晚上2个小时;全天惨遭轮番说教总计达8个小时。通过“学习”,我终于弄懂了复杂的奖金分配制度,也知道了他们拉人入伙所采用的常规战术和技巧。几乎所有说教者都对我说,找下线,就要找自己最信任的人,如朋友、亲属、同学等,找三个和你关系最好、最有能力的人作为你的合作者,还有最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你在南宁做什么,拉人的时候更不能直接让他来做“资本运作”,要找借口先把人叫来南宁,然后再想办法说服他。

  中午吃饭是今天的“亮点”。在XX海鲜酒楼,我见到了差不多有一千人之多的传销群体,场面壮观,令人震撼。

  6月10日,阵雨

  今天见了一个非常健谈的重庆女孩,据她说,她和香港男友在上海开了家洗衣店,本来生意不错,被朋友叫来南宁,从此卖了洗衣店,为实现自己的财富梦想而落脚南宁。

  听她说得挺热闹,但是隐约感觉她的眼神有些忧郁,女孩不停地抽烟,像背课文一样重复着别人早已说过的话,很熟练,但很机械,不够真诚。我想,她心里必有难言的隐情,不知是否有机会让她说出真话。

  女孩讲了一件有趣的事:春节的时候,一个住在她家里的湖北小伙子,半夜趁人不备,悄悄逃掉了,走的匆忙,连鞋都没来得及换,是穿着拖鞋跑的。“回老家,还不把脚冻掉喽,”,“把他说的那么笨,不会再买一双啊!”阿西和重庆女孩边议论边开心地笑起来。

  下午,去了一个非常偏僻的小区,小区里一多半的房子都没有人住,显得很空寂。在10层的一个单元房里,我见到了美院毕业的小元,小元28岁,吉林人,毕业于某美院艺术设计专业。小元的说教辞令同样是老调重弹,没有什么新意,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那头飘逸的长发,和墙壁上他自己创作的剪影作品。这是一个有些才气的小伙子,可惜,自己的人生路,稀里糊涂就走偏了

   晚上依然失眠,依然做梦,我是不是病了?

  6月11日 晴

  今天发生的事有些让我哭笑不得。

  我问阿西,是否有关于“行业”方面的文字资料,阿西说,书摊上有卖,我带你去买。在书报亭,阿西精心为我挑选了三本所谓的“纯资本运作”工具书。其中有一本类似杂志,又不是杂志的刊物,封面上写着:西部精英必读(二);另外一本更离谱:连刊物名称都没有,封面显要位置印着“马云论虚拟资本运作的方式”;还有一本小册子 ,是一个叫做丁耀华的人写的一个所谓的广西资本运作调查报告,封面特别注明:“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这3本读物均没有刊号和刊名,其印刷粗糙不堪,错误百出。3本读物均大肆鼓吹纯资本运作的合法性、合理性、生命力和对广西发展所做的贡献。令人气愤的是,在“西部精英必读(二)”这本非法出版物中,竟全文抄袭了本刊记者采写的、发表于本刊2009年第10期的文章《广西北部湾:“雁群效应”形成》一文,且没有注明稿件来源及作者署名。没想到,一篇正常的新闻报道,会被用来作为宣扬传销的工具,真是令人苦笑不得。我又想到马云,他“论资本运作”竟然被拿来当了传销的旗幡,更让人啼笑皆非了。    

  组织领导传销罪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将传销犯罪正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传销“变异”品种

   (不完全统计)

  假直销

  假借直销名义进行传销,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头牟利。

  “远程教育”

  以某教育网站为产品,加入该传销活动须交纳500元,在该网站注册一个用户名,就有资格发展他人加入。

  “网络销售”

  参与者需通过网上申购伪劣“金表”、首饰等加入,一次申购收取3800元,申购后即可发展其他“买家”。在犯罪活动中常伴有暴力、非法拘禁等行为。

  “连锁销售”/“连锁经营”

  参与者交纳一份以上的产品费(产品一般为廉价的西服、化妆品等,通常每份3800元),即可加入“连锁销售”组织,有资格发展下线,收益有直接提成、间接提成、销售补助、效益分红四种奖金分配制度。因其宣称“投资69800元,出局时可赚到1040万”,故又称“1040工程”。

  “纯资本运作”

  没有实际产品和企业,以“北部湾开发”、“民间资本运营”、“北部湾经济产业发展基金”等名义,鼓动参与者投资入股,需一次性申购21股共69300元,即可发展“合作伙伴”,一个“投资者”只限发展三个下线,通过层层发展累积“投资团队”。该传销活动强调“政府背景”,蛊惑性强,危害性大。

  后记:

  对“恶之花”要除恶务尽

  “纯资本运作”在广西可谓风起云涌。据记者多方了解,在广西的北海、钦州、柳州、桂林、玉林等城市及来宾等县城,均存在这种打着“政府暗中扶持”旗号的“民间资本新运作方式”。

  但实际上,广西各级政府坚决打击各类非法传销的行动从未稍歇。记者登录广西自治区官方网站,打击以“纯资本运作”等形式传销行动的报道随处可见。大案也频频告破——今年3月10日,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了以郑志鸿、杨盛军等人为首的“纯资本运作”传销团伙10名骨干成员;4月16日,南宁警方与北京公安部门在北京联手抓获了以“圈中名人”、传销大头目何道胜为首的来自南宁的传销人员20多名

  然而,在暴利面前,更多的传销人员依然铤而走险,而且,因传销活动带来的“经济效益”,也让一些“局外人”因之而富。

  “表面看起来房地产火了,餐饮业火了,连出租车生意都火了。”6月11日,广西某大学南宁学院的一位教授向记者表达了他对传销现象的隐忧之情。该教授认为,作为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和中国—东盟贸易博览会永久举办地,南宁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但是,猖獗的传销活动无疑是这个城市百花园中的“恶之花”,我们决不能为它外表的明艳所迷惑,必须做到除恶务尽。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崔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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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9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9楼, 2009-09-20 23:06:35   投诉 支持(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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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楼, 2009-08-24 09:55:37   投诉 支持(1162)
    昨天听一老干部说,广州这有不少处级或以上干部去南宁那搞这个资本运作呢,他自己就投了162000元,说这个就只能在南宁做且被国家默认许可,有这事吗?
  • 第7楼, 2009-08-11 13:38:09   投诉 支持(1199)
    我靠 这小子脑袋进水了
  • 第6楼, 2009-07-29 11:17:50   投诉 支持(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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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tina 2009-07-12 11:57:35   投诉 支持(1197)
    我同意,以上那位网友,海涯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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