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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纠纷的中国式预防李锦记甄选接班人

http://www.dsblog.net 2011-07-08 09:13:38


  当夜,两兄弟在几小时内就把资产按地域划分清楚,大致以长江为界,一南一北,各13间工厂。在此界定下,永行和永好还约定,以后各自发展,要竞赛不要竞争,不侵占对方市场,十年之内不得过江;双方现有管理人员由其本人自由选择,两兄弟不参与意见,但之后两边公司的干部流动必须经过两人同时同意;同时,大家共享技术,共享“希望”这个品牌。

  刘永好选择了长江以南的13间工厂。

  协议是手写的。在平静的气氛中,兄妹五人都签了字。当时中国最大的民营企业,价值2亿元的资产,一夜之间划分干净。一件本该沸沸扬扬的分家事件,以一次家庭会议的形式宣告结束。

  此后,希望集团成为一个广义上的刘氏家族企业刘永行领衔东方希望集团;刘永好领导南方希望集团(后更名为“新希望”); 陈育新注册华西希望集团;刘永言注册大陆希望集团。

  在2009年,四兄弟的集团公司平均销售的总量超过了800亿元人民币,2010年,四个集团的相加则可能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可以想见,如果不是分家,原始的希望集团不可能出现这种裂变式的发展。而最令人激赏的是,刘氏家族始终情感上避免了互相伤害,维持了东方人的家庭温情。

  全球范围内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这一时间长度正好与家族企业第一代创业者在位的时间相一致。其中30%能传承到第二代,10%能“活”过第三代,只有3%的家族企业在第四代及以后还在经营。香港的李锦记便是这3%之一。

  李锦记家族宪法

  2007年9月17日。香港私人游艇会码头。

  下午3∶00,生产调味品的著名企业李锦记集团将在自家的游艇上,召开一季度一次的家族会议。会议四天,与会者为李锦记董事局主席李文达及其夫人、五个子女及其配偶,和下一代子女,即全部家族成员。

  听上去很新鲜。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会议?

  首先,这是一家名副其实的百年老店。李锦记1888年创办于广东珠海,至2007年已风风雨雨走过了119年;其次,这是一家传承四代而历久弥新的家族企业,活力不减当年;其三,会议必须遵循《李锦记家族宪法》的规定“李锦记家族委员会”是整个家族最高权力机构,企业利益小于家族利益,定期召开家族会议……

  很明显,这家企业与中国大多数家族企业都大相径庭。对于开会,家族宪法也有规定,要求家族成员无论身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必须及时赶回来参加会议,不能迟到。

  家族大于企业

  2∶43,女儿莫李美瑜首先出现在码头,上了游艇;

  2∶50,长子李惠民上了船;

  2∶50,父亲李文达和母亲到来,这时突然下起了小雨;

  3∶00,老三李惠雄、老五李惠森先后到达,雨下大了;

  3∶02,老四李惠中在大雨中顶着公文包匆匆赶到。他一进会议室,大家就笑着为他鼓起掌来。李惠中上前举着双手依次与每一个人击掌,包括与父亲母亲。即使如此和谐,按规定罚款2000元港币必须当场就交。老四二话没说掏出钱来,放到了一个箱子里。然后大家再次整齐有节奏地鼓掌,调动起情绪之后,会议启动。

  这次的主持人是老五李惠森,他在一块大大的提示板上写下“爽指数”三字,以及“压力指数”、“健康指数”等字样。李惠森会大声问父亲:“大李先生,今天你爽吗?”父亲会大声回答:“爽”或是“有点爽”、“不爽”等,然后在1~10分之间给自己打个分。每人如此。各项分打完之后,大家就会非常坦诚地彼此分析“爽”的原因是什么,“不爽”的原因是什么。

  欢笑声中,会就开了下去。一般在会议第一天,每人介绍自己、孩子和家庭这三个月的情况;第二、第三天,讨论各项家族建设的议题;第四天,向参会配偶和子女通报前三天会议内容及其他方面情况,以便他们“心一致,行动一致”。

  四天的会议,绝不谈工作。亲人相聚,只谈家族理念,谈家族发展和个人生活学习的心得体会,谈14个第五代传人甚至第六代传人的教育、培训……

  通常,国内家族企业一心追求的都是“企业永续”,而李锦记追求的却是“家族永续”。他们认为,追求企业永续往往将个人和企业利益置于家族利益之上,导致家族四分五裂,企业必不能永续;而追求家族永续,“我们>我”,家族成员团结和睦,企业也必然得到永续发展。

  那么,这些与众不同的观念和做法,是怎样得来的?

  百年老店的传承难题

  2011年3月,《商界》记者在北京采访了在李锦记供职已达17年的“李锦记家族事务总监”黄秉玉,一百多年来的往事一一呈现。一切都得从家族争斗、兄弟反目说起。

  1888年的某一天,在珠海南水镇开了间小茶肆的李锦棠意外地将一锅蚝给熬干了,只剩锅底一层深褐色的汤汁,却香气扑鼻!今天深受人们喜爱的蚝油,就这样诞生了。李锦棠开始专门熬制蚝油作为调味品专卖,挂出了“李锦记”的招牌。

  李锦记就这样诞生了。1946年,公司迁到了香港。

  1971年前后,李氏家族发生了第一次内乱。

  当年李锦棠去世时,将股份分给了三个儿子,老大李兆荣、老二李兆登、老三李兆南。后来李兆南的儿子李文达建议改变公司策略,做一些低价产品,以扩大香港及其他中低端市场的销量。这一策略,却遭到了大伯二伯和堂兄弟们的反对。双方意见不和,矛盾日益激化。1971年,大伯二伯合谋,意欲联手收购李兆南的股份。一场激烈的家族大战由此爆发,双方争执不下之时,大伯二伯决定放弃,移民离开香港。1972年,李文达协助父亲最终以460万港币收购了其他人的股份,并接任了公司第三代掌门人。

  这次骨肉相残,让李文达痛苦不堪。

  这之后,过去只有达官贵人才吃得起的蚝油,很快在美国、欧洲、东南亚等地进入千家万户和普通餐馆,成为大众生活的必需品。李锦记逐渐成为全球知名的华人品牌。

  但是,仅仅十年后,企业又生变故。李文达的弟弟1980年后因病长期不能参与公司管理,弟弟一家人担心李文达会侵占其应有股份,要求李文达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清算股权,并提出将自己的股权卖给李文达,退出李锦记。但是弟弟要价太高,双双纷争不断,最后闹上了法庭。

  1986年,李文达以8000万港币将弟弟40%的股权全部买了过来。当时李锦记数千万的厂房资金尚无着落,这下又硬加上8000万港币的负担,公司顿时成了负资产。李文达内忧外患,又伤亲情又忧企业,整日焦虑万分,情绪低落。

  好在李文达的几个子女都从国外留学回到公司,他们很快帮助公司渡过了难关。

  经历两次家族之乱,李文达几乎心力交瘁。他非常忌讳五个儿女同他谈打算离开公司另立门户之类的想法,五个子女也小心翼翼地不去谈这个话题。他们每个人都在李锦记尽心尽力地工作,这是他们的本份。

  直到2000年,老五李惠森又向父亲摊牌了,他要离开李锦记自立门户!

  李文达一听,头都大了。

  如何才能将家族企业延续下去?

  小儿子李惠森是五个子女中最具创业精神的一个。很年轻时就在父亲支持下成功开办了连锁快餐“健一小厨”,并成为子公司南方李锦记的董事长兼总裁,在整个集团举足轻重。

  李文达一听这最得力的儿子要自立门户,坚决不同意。他最担心的,就是几个子女分道扬镳,将来很容易为了各自利益而产生罅隙。当年家族两代都因为个人利益闹得反目成仇,再不往来。李文达对此铭心刻骨。他不希望悲剧在自己的儿女之间再次重演!这太可怕了。

  难道家族企业的命运必定这样轮回吗?他要想办法打破这一宿命,把子女们团结在一起,以家族利益为重,永不分开。为此,他宁愿置企业利益于次要地位。

  最终,李惠森接受了父亲以家族为重的思想,打消了离开的念头。

  既然一家人决定彼此不离开,那么就应该好好研究“如何才能将家族企业延续下去”?

  2002年,几兄弟赴全球各地如欧洲、日本等地考察家族企业的延续方法,终于探索出了一个全新的“家族模式”。他们认为“公司只是家族的一部分,没有家族的和谐永续发展,家族企业的长久发展就无从谈起。”

  在“家族至上”理念之下,李锦记以父母和五兄妹为核心成员,成立了“家族学习与发展委员会”(简称家族委员会),这是整个家族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家族业务”(这里面才包括李锦记酱料集团、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家族办公室”、“家族投资公司”、“家族慈善基金”、“家族培训中心”,同时制订《李锦记家族宪法》,定期召开“家族会议”,全力推进家族的长久和睦和长久发展。

  特别是内部条款《李锦记家族宪法》,使家族发展有“法”可依。这部神秘的家族宪法,具体内容外人不得而知,但记者从采访中,可以大致归纳出以下内容:

  一、公司治理:李锦记集团坚持家族控股,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才能持有公司股份;下一代无论男女,只要具有血缘关系,就具有股份继承权;董事局一定要有非家族人士担任独立董事;酱料和保健品两大核心业务的主席必须是家族成员,主席人选每两年选举一次;集团董事长必须是家族成员,CEO可以外聘;

  二、接班人培养:对于是否接手家族生意,下一代拥有自主选择权。后代要进入家族企业,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至少要读到大学毕业,之后至少要在外部公司工作3至5年;第二,应聘程序和入职后的考核必须和非家族成员相同,必须从基层做起;第三,如果无法胜任工作,可以给一次机会,若仍旧没有起色,一样要被炒鱿鱼;如果下一代在外打拼有所成就,李锦记需要时可将其“挖”回;

  三、家族会议:每3个月召开一次家族会议,每次4天。前三天家族委员会核心成员参加,后一天家族成员全部参加;会议设一主持人,由委员会核心成员轮流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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