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文库 » 直销典故 » 完善法规标准 专家建议适时开放多层次直销

完善法规标准 专家建议适时开放多层次直销

http://www.dsblog.net 2011-12-13 10:54:00


  六.中资流通企业走出国门也应借鉴现有经验和教训
  2011年12月11日,是我国加入WTO整整10周年,许多中国本土流通企业也在悄然走出国门,如众多的餐饮企业走出国门到其他国家经营中国美食,并且十分成功,许多国家的唐人街等十分火爆。北京华联兼并新加坡西友百货,集美家居到法国建家居市场,以及许多企业到多个国家建200多各类批发市场——中国商贸城等,都起到较好的效果。
  但是零售企业、批发企业到其他国家经营,既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案例。到俄罗斯开设零售商场就以失败而告终。许多流通企业到欧洲一些国家不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如假日休假制度,在假日期间照常营业抢了“人家饭碗”,导致与宗主国之间的矛盾等,还有些人不法经营导致民族冲突等。


  七.应从实际出发选择相应的组织形态
  10多年的实践证明,不管是外商还是本土企业都应从实际出发选择组织形态,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资建材商进入中国,大多数采取建材超市业态,如欧倍德、百安居、家德宝等均采取了建材超市的模式,早期家世界、好美家等本土建材家居企业均采取了建材超市业态,但是,实践证明,这一模式是不成功的。而许多企业家从实际出发,坚持“市场需求决定了市场的组织形态”,探索了“市场化经营、商场化管理”等多种建材家居模式,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如建材家居市场市场化经营超市化管理、建材+家居+装修+家电、建材家居摩尔、建材家居城、精品时尚家居体验城等。


  八.应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在已出台《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直销条例》等法律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商业同业损害评估方法》标准,出台《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等法规出台。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质量法》、《反不正当法》、《反倾销法》等法律和法规进行规制,惩治乱打折、乱降价行为;惩治拖欠供货商货款行为;惩治乱开店、不按规划开店行为。坚持“放而有度,管而不死”的政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放开多层传销模式。


  附:洪涛, 男,1957年3月15日出生,湖北天门市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国内贸易专家、电子商务咨询专家、60年流通领域有影响力的优秀专家、中国优秀电子商务专家、北京市优秀教师、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专家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贸易经济教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理事兼全国批发市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饮食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肉牛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农贸中心(批发市场)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会农业政策性金融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市场指导委员会副会长。

来源:洪涛的博客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