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直企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公告
http://www.dsblog.net 2013-02-20 09:13:44
直销博客网讯,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在2013年1月17日发布了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并表示公告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直销企业采取直销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本公告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事项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
1
>>
直销博客网
相关报道
- 三八妇乐:构筑干细胞产业新质生产力
- 完美:警惕二维码陷阱 官方渠道才是正品保障
- 卫康医美集团2025年中表彰大会盛大召开
- 三生视百年2025新品发布暨乐创嘉年华庆典
- 夯实基础 新时代津冀社区站负责人培训举办


dsblog.net推荐
- ·天狮【八新八全】战略发布
- ·安利亮相2025中国净水行业博士论坛
- ·国医大师施杞与春芝堂的骨健康守护之路
- ·USANA跨境购平台暂停服务
- ·三生专访|鲁可发:谁说60后来不及
- ·【越健康•悦完美】走进福建赋能八闽大地
- ·康宝莱两款产品分获两项大奖
- ·美容化妆品领域 安然再添两项耀眼勋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