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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展保健品治理 严打非法添加虚假宣传

http://www.dsblog.net 2016-07-29 15:02:54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安全,泉州市从即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分4个阶段开展为期6个月的保健食品、配制酒(主要是含中药材成分的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行动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一是全面排查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产品生产许可证件、产品配方、产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是否使用不合格的空心胶囊等原辅料;二是检查经营单位销售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声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配制酒、玛咖制品未取得保健食品许可声称保健功能的行为,检查产品名称、说明书、赠送宣传册、广告中存在的未经批准的功能声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行为;三是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如:保健食品超范围宣称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改善睡眠类、缓解体力疲劳、提高免疫力类、辅助降血压类、辅助降血脂类)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市民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认准保健品上的批准文号,它相当于产品的身份证,市民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到。”据市食药监局鲤城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是一个产品对应一个批准文号,若多个“保健食品”使用同一个批准文号,那么这些“保健食品”绝大多数就是套号生产的假冒保健食品。
  “目前,鲤城以连锁大药房及部分单体药店为取样单位,抽检了三七口服液、减肥茶、降血脂软胶囊等48个样品。”据介绍,对于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将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并进行召回,责令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对召回、下架的问题产品及时依法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并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流向。同时,食药监部门还将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查清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事实,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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