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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消费返利骗局 他们血本无归依旧执迷不悟

http://www.dsblog.net 2018-05-03 10:02:07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到,深圳京广和电子商务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3日,董事长为马丽勇,这家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2017年1月12日,江西湖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马丽勇、庄亚民批准逮捕。
  有消费者到现在却仍旧执迷不悟,对逮捕决定感到不解,还认为京广和公司采用的是一种全新的经营模式。
  消费者赵女士称,“消费返利,就是说,100块钱的东西,厂家挣20%,京广和挣20%,剩下60%是我们消费者的。”如果以此类推,消费2.9万元,一年就可以返现40500元,消费29万元一年就可以返现40.5万元。
  返利承诺食言,赵女士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场骗局,还在埋怨警方抓错了人。


  赵女士:我们这些会员在上面消费的时候老高兴了。啥都有,可好了!
  记者:在这个平台上消费多少钱了?
  赵女士:有四、五十万吧。
  记者:这些产品你有没有看,和商场的价格有什么区别吗?
  赵女士:稍微高一点,我们愿意呀,这个钱还能挣回来。消费返利嘛!


  记者后来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仍旧执迷不悟,主要是因为京广和公司的一些员工,在公司负责人被警方抓捕后,仍然不断地在消费者维权群中发帖宣称,公司做法符合国家政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吸引社会资源创造新供给,并让新供给创造新需求”总要求,公司采用的是一套结合“互联网+F2C+O2O”的全新经营模式,并非传销等。而一些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竟还相信这套说辞,以为还能获得返利,所以不断电话联系警方、联系媒体,抱怨警方抓错了人。
  消费返利,有的演变成网络传销,有的则演变成投资返利,有机构打着慈善养老的名义,诱骗老年人上当。相比过去,现在不少老年人都既有养老金,又有存款,经济实力更强了,投资欲望也随之增强。老年人群体也因此成为一些投机分子的重点目标。

 


  记者调查发现,近几年,全国多个地区都出现了以投资养老院、养老公寓为名,承诺高额回报、提供优质养老服务,劝说老年人“加盟投资”的养老机构。四川遂宁多位老人反映,当地上千名老人拿出大半生积蓄,投资遂宁德康养老公寓,本以为投资养老公寓可以防老,既能居住还有返利,结果却是血本无归,养老服务合同成为废纸一张。
  记者同多位老人聊天后发现,他们大多是因为子女工作忙,不想增加负担,或是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而产生的“过几年住进养老公寓,有人照顾饮食起居”的心愿。一位快70岁老人告诉记者,遂宁德康养老公寓也叫遂宁安居盛唐德康养生养老中心,她是在2011年从一位一起练太极拳的拳友口中得知的这家养老机构,既能养老还有返利。
  一开始她并没有动心,一直等到这家机构一期工程建成,有老人入住以后,她才开始往里投钱。老人以为自己已经把风险降到最小,哪料最终血本无归,养老服务合同成了废纸一张。她说,“到第三年的时候,该退本了。但他们公司的董事长找不到了,电话也打不通。我们拿合同到老年公寓去,老年公寓的管理人员说,去住也不行,要另外交钱,要按高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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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位老人告诉记者,当时投资前,这家养老机构的营销人员曾出具过有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关于遂宁安居盛唐德康养生养老中心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证明这家机构是获得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合法机构。于是,去年发现停止返利和无法入住后,老人们立刻到民政局去反映自己的遭遇。
  老人们说,总共预订房间的现在大约有2700多人,预定的资金共有约一亿元人民币。“现在这个养老中心的资金链已经断了。相关部门没有答复怎样解决。市政府最后责成安居区成立了工作组,现在他们在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这一项事情进行调查。我们认为这个事件不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因为它是一个合格的养老中心。”
  记者后来辗转联系到参与处理这一事件的当地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部科长李伟,核实到的信息和老人们所说的完全一致:盛唐德康养生养老中心在去年的11月15日已经由遂宁市船山区公安分局进行立案侦查了,因为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李伟还坦言,目前一些养老投资或收费行为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协调监管难度大。

 


  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此前也通报过一种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老妈乐”投资消费返利骗局。不法分子以造福老年群体为幌子,标榜着“消费越多,返利越多”的口号,进行高额返利、免费旅游等福利手段邀请老年人入会并骗取资金,引诱老年人进行非理性投资消费。比如,2017年9月,辽宁大连王女士一家投资“老妈乐”共计20万元,但后来王女士一家收回本金遇到难题。
  无独有偶,2018年初,江苏常州一市民也在“老妈乐”投入了18万余元,这笔钱同样打了水漂,不仅店家当初所承诺的高额返利突然中断,连店家也消失无踪。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类似这些公司本身不具备融资资质,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资金,这种行为已经涉嫌非法集资。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就在共享经济被大家熟知的同时,一些投机分子也盯上了共享经济,他们企图趁机浑水摸鱼,损人利己。对此,记者也做了一番调查。
  成都一家名为鑫圆共享商城的机构宣称“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依法编制的‘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建设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由他们负责,并称这将引发一场消费关系的大解放,“消费者”升级为“消费商”,消费以可转化为投资,获得高额返利,而且人人都可以“买多少,返多少”。有不少人参与其中,有些人为拿钱投资还卖房、贷款。哪料钱投进去之后,这家机构返现没几天,就突然停止返现,现在有不少人怀疑自己可能遭遇了传销诈骗。
  据广东投资者郑先生介绍,这家机构的总部也就是所谓的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设立在成都,去年11月初,他本是陪朋友去这家机构参观考察,担心朋友误入骗局,结果在这家机构参观的当天,他比朋友还激动,而且当天就决定加入投资队伍。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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